【逃犯条例】李家超强调修例逼切 以尊重、只谈个案态度与台沟通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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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议修订《逃犯条例》,立法会将成立法案委员会处理草案。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表示,香港并无法律移交台湾杀人案疑犯,重申修例是有急切性,又表示希望通过港台经济文化合作协进会及台港经济文化合作策进会,以互相尊重和只谈个案的方式商讨移交疑犯的安排,若立法会通过修例后,便可移交台湾杀人案疑犯。

李家超指,香港并无法律移交台湾杀人案疑犯是现实。(彭毅诗摄)


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早前已在东区法院承认4项洗黑钱罪名,李家超今天出席“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后见记者,无论最终洗黑钱案的判决如何,香港都需要有法律处理杀人案,令在台湾杀人的疑犯接受法律制裁。

李家超指,香港并无法律移交台湾杀人案疑犯是现实,重申修例是有急切性,本港需要有制度处理与台湾杀人案类似的案件,例如恐怖份子,直言“点可以比佢哋喺香港自由游走”。

对于有商界建议修例不设追溯期、限制只可处理判监7年或以上罪行等,李家超指明白不同人士有不同想法,相信在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将充份讨论和解释,强调政府会利用不同机会解释立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