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茂波:一国两制赋港拥法律 供发展国际金融科技土壤

撰文: 庄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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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今日(1日)表示,“一国两制”安排赋予香港继续拥有自己的经济、社会和法律制度,令人才、资金和信息自由流通,为香港提供发展国际金融科技的理想土壤。

陈茂波表示,“一国两制”安排赋予香港继续拥有自己的经济、社会和法律制度,令人才、资金和信息自由流通,为香港提供发展国际金融科技的理想土壤。(彭毅诗摄)

陈茂波下午出席明报“香港再定位:迈向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高峰论坛午餐会,他指出,除了发达的金融业,香港更有先进的资讯及通讯科技基建,令企业能够轻易便捷地应用金融科技,加上“一国两制”安排赋予香港继续拥有自己的经济、社会和法律制度,令人才、资金和信息自由流通,为香港提供发展国际金融科技的理想土壤。

陈茂波提及粤港澳大湾区,指香港始终是只有700万人口的细小经济体,市场规模有限,香港必须要做好推广工作,扩大市场和吸引人才及资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就是一个契机。

陈茂波形容,深圳是内地的创新科技中心,是多个龙头创科企业的所在地,有中国“矽谷”之称,为促进金融科技在粤港澳大湾区的跨境合作,金管局于前年与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签订《谅解备忘录》,加强在软落地支援、实习计划和交流活动等方面的安排。

陈茂波又指,香港的位置独特和具策略性,既接近内地市场和客户,亦与全球各大金融和商贸中心建立全面的联系,香港的优良往绩,法治和其他制度优势,深得内地和国际社会的信任:“过去几年,我们跟内地金融市场几个互联互通项目便是很好的成功例子。因此,我们在香港不单是超级联系人,亦是贯通内地和国际市场的桥梁和管道,更是积极的参与者和推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