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如某国混乱 港府可关门 李家超:涂谨申散播恐惧

撰文: 庄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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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议昨(26日)审议及通过修改《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的草案内容,但就抽起9项涵盖经济及不诚实使用电脑等移交罪行,而申请引渡的门槛,亦由最初建议判入狱1年或以上罪行,提高至可判监3年或以上的罪行才应用。
立法会大会今日(27日)口头质询环节时,民主党涂谨申质疑当局修例后,打算与包括中国在内百多个国家签订协议,结果或会令香港与一些如北韩般“你发梦都未谂过”的国家建立移送犯人机制。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回应时指,特区政府在个案形式移交逃犯过程中,有全权决定是否处理,又形容某司法管辖区如要求香港移交犯人,等如“敲门”,港府“可以开门、可以唔开门、可以关门”。他又表示,如果某个国家正处战争或局势混乱,特区政府会作把关。

李家超表示,特区政府在个案形式移交逃犯过程中,有全权决定是否处理。(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李家超出席立法会质询环节,回应议员关于逃犯条例修订的质疑,他表示,修例除了处理台湾杀人案外,也是堵塞香港在刑事事宜协助的漏洞。

早前有本港议员就事件到台湾了解时,引述台湾陆委会指,台方曾三次向港方索取资料及移交疑犯到台湾,惟港方三次均“已读不回”。

李家超就解释,香港就台湾杀人案,与台湾方面有沟通,包括台湾去年3月至12月致函特区政府,要求提供资料,提供刑事司法协助及移送犯人审讯,港府于3月21日已派3名人员到台湾了解,亦在6月致函台湾,指香港正就案件中,涉及两地的罪行,进行调查收集证据;而今年3月初,当局亦再次联络台湾,表示希望尽早沟通,强调会在互相、尊重,只谈事实和个案的原则下,务实与台湾方面沟通。

民主派区诺轩则追问逃犯条例修订,会否影响其他已与香港达成长期协议国家,令对方因担忧而终止原本与香港签署的协议。

李家超则强调,原本已签署的移交逃犯的协议“完全不受影响”,因修订的条文清晰,而个案移交亦只是适用于与香港没有长期协定的地区。

涂谨申则关注修例会令如北韩等“发梦都谂唔到”的地区,向香港要求移交犯人,李家超则表示,作为特区官员,不会谈论个别国家情况,但强调港府会担当把关角色,包括律政司有律师等法律专家,考虑要求移交的个案,是否符合法例要求。

涂就追问,是否意味著这些国家也有机制可要求港府移交犯人。李家超则未正面回应,他反驳指,不同意散播恐惧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