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西补选报告 有报章涉助陈凯欣宣传 转执法机关调查
11.25立法会九龙西补选早已尘埃落定,选举管理委员会今日(22日)发表报告书。
选管会指,经调查,投票日早上有候选人及团队在禁止拉票区内一所酒楼的地面楼层拉票而被票站主任要求离开。选管会强调,禁止拉票区内就算是私人地方,只要是地面楼层,就属禁止拉票范围;只有相关区域的上层和地底部分,在得到物业使用者同意后,才可获豁免。
另外,选管会又指,有报章在投票日大篇幅报道个别候选人及其政纲,更于部分地区免费派发。选管会表示,任何可促使或阻碍某候选人在选举中当选的发布(包括报章特刊或单张),均可被视为选举广告,呼吁传媒小心处理, 避免触犯选举广告和选举开支的法例。而选管会已将接到的相关投诉转交执法机关调查和跟进。据了解,该执法机关是廉政公署。
11.25补选投票日期间,其中一名候选人、工党李卓人及团队于石硖尾多彩皇宫酒楼内拉票时,投票站主任指酒楼内不能拉票,要求对方离开。双方一度理论,又有人指另一候选人冯检基亦在酒楼内拉票,投票站主任却没有阻止。其后,另一名职员到场解释,指酒楼属私人地方,若得到酒楼同意,可在内宣传拉票;惟禁止拉票区内的公众通道、行人路等区域则不可拉票。
选管会报告就表示,经调查,确认有候选人及团队当日于一酒楼地面楼层违规拉票,被投票站主任劝谕后离开,而另一名当时传媒报道在同一地点拉票的候选人,投票主任则没有察觉,亦未收到投诉。同时,有另一名助理投票站主任,在回应传媒查询时,不正确地表示禁止拉票区内不准许拉票活动的范围只包括公众通道,如候选人取得私人物业使用者,即该酒楼经营者的批准,便可以进入酒楼进行拉票活动。
此外,《大公报》以建制派候选人陈凯欣为头版全版免费派发,被质疑是为她拉票。
选管会报告称,有报章在投票日大篇幅报道个别候选人及其政纲,更于部分地区免费派发,呼吁所有传媒特别留意《立法会选举活动指引》,印刷传媒在选举期间须确保其刊物内的任何新闻报道或提述,不会给予某候选人不公平的宣传,或导致公众认为该报道是为某候选人作宣传,因此构成未获授权而招致选举开支。
而与选举开支的法例为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执法机构是廉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