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谭耀宗:可考虑先剔除部分罪行 休会前需通过修例

撰文: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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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建议修改《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容许香港与中国大陆及台湾等未有移交逃犯协议地区,以单次“个案移交”安排引渡疑犯,初引起政界的关注,商界亦对此表示忧虑。对于修例能否剔除移交罪行中的经济罪?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今日(20日)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要待保安局研究,但他认为若大家有忧虑,可将46项罪行的部分项目先移走,待有需要、有信心时再处理。谭耀宗强调修例必需在立法会7月休会前通过,否则未能处理香港男子在台湾杀害女友案件。

李家超就修改移交逃犯条例见不同商会,林郑称会再处理是否“细化”条例草案。(梁鹏威摄)

《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早前出台,谭耀宗出席港台电台节目时提及,早前港区人大代表团在两会向中央提出意见,建议委任香港各界别代表等担任大湾区发展顾问,“由下而上”就大湾区发展表达意见。他称现时中央设大湾区发展领导小组,惟只有中央官员参与,“谂嘅野无民间集体智慧”。谭耀宗认为,随大湾区规划出台后,气氛已逐渐形成,特别是两会亦有不少代表提出相关提案。

另外本港每日150个单程证配额在香港引起讨论,谭耀宗表示有关议题“讲咗好耐”,他认为家庭团聚对全世界都重要。对于有意思指审批权应在香港的说法,谭耀宗称香港“搞唔掂”,因有关资料由内地部门掌握,他们处理得不错,而且香港入境处亦会核对有关人士来港目的是否为家庭团聚。

政府建议修订《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有46项严重罪行或适用于移交范围,包括贪污、逃税、伪造帐目等罪行,引起商界忧虑。谭耀宗称自己曾与商界接触,他认为可再作商讨以完善机制,如建议内地地方检察院无权决定移交,要由中央检察院决定。

对于修例能否剔除移交罪行中的经济罪?谭耀宗指,要待保安局研究,但他认为若大家有忧虑,可将46项罪行的部分项目先移走,待有需要、有信心时再处理。惟谭耀宗强调修例必须在7月休会前通过,否则未能处理香港男子在台湾杀害女友案件。对于有指修例可加入日落条款,先容许与台湾交换逃犯,其后再详细咨询,谭耀宗认为“机制无问题点解唔继续做”,认为修例属合理、合法,而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亦提及“好多单排紧队移交逃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