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泊乱象】海事处转軚 覆申诉署无问题 覆传媒:将内部检讨
申诉专员公署昨天(12日)公布“海事处就私人船只的系泊安排”的调查报告,报告发现海事处系泊设备存在“分租”问题,其中有个案把原本月租210元的泊位,以3,500元出租谋利,利润高达16倍。调查期间,海事处向公署解释,分租与在香港水域进行的合法经济活动无异。申诉专员刘燕卿直斥有关做法,强调“合法不等同合理”,又批评处方纵容既得利益者出租泊位。因应申诉专员的驳斥,《香港01》今日向海事处查询,处方态度一百八十度“急转弯”,称已联同运输及房屋局就私人系泊设备的政策及法例条款展开内部检讨,并会在检讨中考虑申诉专员公署的有关建议,再无强调有关分租活动“与在香港水域进行的合法经济活动无异”。
申诉专员公署发表的最新报告踢爆,海事处于2013年的核查发现,超过四成的系泊设备,并非由设备拥有人的船只系泊,反映出租或借出的情况十分普遍。其中有个案将原本月租210元的泊位,以3,500元出租谋利,谋利16倍。
公署调查批评,海事处在2008年至2013年间,完全没有就分租个案采取任何执管行动,多年来对违规分租的情况视若无睹,令相关条款形同虚设。报告又指出,自2013年起,海事处批出泊位设备的书面允许均附带“标准条款”,订明有关设备只可供“指定船只”系泊,不过于2017年12月删除了有关规定,变相令分租“合法化”。
调查期间,海事处向公署表示,分租与在香港水域进行的合法经济活动无异,例如为渔船运冰。申诉专员刘燕卿直斥有关做法,强调「合法不等同合理」,又批评处方纵容既得利益者出租泊位。
海事处回复申诉署时企硬称“分租与在香港水域进行的合法经济活动无异”,变相公然不接纳申诉署的批评,态度强硬。不过,申诉署发表报告后,海事处的态度却出现一百八十度变化。《香港01》今日获海事处回复,称处方已联同运输及房屋局就私人系泊设备的政策及法例条款展开内部检讨,并会在检讨中考虑申诉专员公署的有关建议;又称为改善私人系泊设备位置的供求情况,海事处在过往数年已积极推展各项措施,又在不同区域规划增加约一千个新的私人系泊设备位置,并已陆续推出。
《香港01》正向主管海事处的运输及房屋局查询,了解内部检讨的过程,以及对公署报告有何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