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憾王全璋案未有公开审理 大律师公会:降低内地司法制度信心
撰文: 李奕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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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709事件”被扣押、内地维权律师王全璋,上月底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被判“颠覆国家政权”罪成,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剥削政治权利5年。
大律师公会今(19日)发声明,表示关注王全璋在狱中所受到的对待及案件不公开审理,认为有关当局未有解释王全璋案件如何涉及国家机密,又未有保障王全璋选择律师的权利,表示此举将会减低公众对内地司法制度的信心。
声明指出,大律师公会留意到,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容许法院不公开审理有关于国家机密的案件,但有关当局未有解释王全璋一案如何涉及国家机密,又指王全璋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的权利并未得到保障。声明指,根据报导,王全璋家人所聘请的律师未能与王全璋会面,但内地政府却委派了律师刘卫国代表王全璋,反映王全璋自由选择代表律师的权利并未有得到保障。
声明又表示,王全璋由被捕后,遭拘留超过1200天(逾3年)才获得正式审讯,质疑内地政府从未解释为何需要这么长的拘留时间才将他带上法院进行审讯。
大律师公会对内地政府未能给予王全璋一个公开的审讯,感到非常关注及遗憾,认为此举将会减低公众对内地司法制度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