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站非礼案 陈淑庄:内地口岸区事主仍可循民事 追究港铁责任

撰文: 庄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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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西九龙站一名月台女助理于上周五(4日)报案,声称在去年12月遭一名男子非礼,但报警时警方却提议受害人亦应同时向内地公安报案。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今早(8日)接受商台节目访问时表示,如案件在两地发生,警方可就在香港发生的部分进行调查,而法庭判决时不会考虑香港以外的案情;不过,她又指出,根据一地两检安排,涉及民事事项,包括雇佣关系及雇主是否履行责任为雇员提供合适环境工作,港方仍可管辖,事主可寻求平机会、立法会议员协助,追究港铁或有关外判公司责任。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亦在同一个节目上表示,为避免受害人分两次在内地和香港录口供,香港方面可提供行政及法律上协助。

陈淑庄表示,根据一地两检安排,涉及民事事项,包括雇佣关系及雇主是否履行责任为雇员提供合适环境工作,港方仍可管辖,事主可寻求平机会、立法会议员协助,追究港铁或有关外判公司责任。(资料图片/欧嘉乐摄)

陈淑庄表示,根据一地两检条例中的附件一,两地合作安排上有保留事项,即某些民事事项,香港的司法管辖,在内地口岸区仍然生效,其中包括雇佣关系、雇主责任和雇员权益等;她指,如雇主没有提供合适工作环予雇员,或令雇员被歧视,平机会有责任协助,当事人亦可向立法会议员投诉,对港铁追究责任。

陈淑庄促保安局认真处理

至于香港警方的角色,陈淑庄又表示,警方如知道内地口岸区有发生过非礼案,应考虑寻求内地公安协作处理,例如透过通报机制,在适当地方让事主一次过录口供,让事主解释整个过程,以免受害人分两次录口供面对压力;她强调,保安局一定要出面处理,交代可向受害人提供什么协助,是否需要内地公安来港录口供,她形容如内地公安在港工作是非常敏感,须小心处理。

梁美芬则表示,内地对于有关行为可按“性侵”或“流氓罪”起诉,而香港方面,可以在法律上和行政上提供协助,两地政府应一同协作,提供资源。她指,正如同缉毒两地警方也会协助,而有关非礼案,香港可派遣熟悉内地法律的行政人员陪同到内地录口供,保安局应有角色和内地建立恒常机制;此外,站内亦应就有西九龙站司法管辖情况广播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