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案】王永平:若郑若骅未能挽回公众信心 林郑应考虑免其职
律政司未有寻求外界独立法律意见下,以证据不足为由决定不检控前特首、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事件引起争议。香港大律师公会日前发声明称,律政司应重寻求独立大律师的意见后重新检视其决定,以释除公众疑虑。
前公务员事务局长王永平今(24日)在专栏指,假如在UGL案上,郑若骅倘透过司法覆核案或其他场合的公开解释,依然未能令大多数市民“对她有心有力履行公平公正的检控职责有信心”,特首林郑应考虑是否需要启动免除她职务的机制,“借此维护香港的法治”。
律政司有责任解释检控决定
前公务员事务局长王永平今(24日) 在《AM730》的专栏表示,《基本法》第64条列明律政司主管刑事检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然而,法治的根本亦是《基本法》第25条所列明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此尽管司法独立,法庭亦会就裁决作出解释,释除包括可能有人获得超乎法律以外的考量的疑虑。
王永平认为,按照同一道理,律政司亦应就有可能引起公众疑虑的检控决定解释,避免让外界感觉检控决定偏颇。不过,律政司就不检控梁振英决定的解释“欠缺说服力”。王永平引述大律师公会声明指,律政司不就UGL案寻求独立法律意见,是背离政府以往在涉及高级官员和政治敏感案件的做法,此举令人怀疑是有政治考量;任何就律政司决定不检控而产生的怀疑,均会削弱公众对刑事司法制度和法治的信心。
特首有责任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王永平在文章总结指,特首林郑月娥有宪制责任确保香港在一国两制下保持原有法治制度,以至巿民对检控决定是否公平公正的信心;而特首同时有责任执行《基本法》,包括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能够充分体现。
故他认为,若在UGL案上,郑若骅即使透过司法覆核案或其他场合的解释,仍未能让大部分市民对她有心有力履行公平公正的检控职责有信心,“林郑特首应该考虑是否需要启动免除她职务的机制,借此维护香港的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