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公民广场违宪提上诉 行政署:对政府物业管理有深远影响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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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于2014年在俗称公民广场的政府总部东翼前地加建围栏,并限制市民出入时间,只容许周日或公众假期申请在公民广场进行集会。高院上月裁定政府做法属违宪,政府昨天就决定提出上诉,要求推翻裁决。
行政署在回复立法会议员的信件解释上诉决定,指由于法庭的判决涉及重要的法律原则,并对政府物业管理工作有深远影响,认为有需要提出上诉,希望厘清相关法律观点。
行政署回复议会阵线毛孟静、陈志全、朱凯廸和区诺轩的联署信中指出,就原讼法庭的判决,由于该判决涉及若干重要的法律原则,并对政府物业管理工作有深远影响,行政署经仔细研究有关判词,及小心考虑律政司的法律意见后,已就判决提出上诉,希望厘清相关法律观点。
其中行政署指,希望知悉法庭在审视政府就物业管理所实施的措施,对市民的发表自由及集会自由的限制是否相称及合宪的问题时,应依据那一个法律标准,例如以有关限制措施是否“未有超越为达到该合法目的所需”的程度作为标准,或以有关限制措施是否属于“明显地没有合理根据”作为标准,以及应给予政府的物业拥有权及管理权甚么比重等。
至于东翼前地围栏,行政署指添马政府总部及特首办是重要的政府设施,特区政府大部份主要的决策机关及有关官员均在此办公,政府有责任确保办公大楼及周边具备适当的保安设施。
目前公民广场的旗杆平台正围封进行工程,行政署解释,为改善东翼前地的整体环境和善用空间进行绿化,早前于东翼前地开展绿化计划,现正进行的工程是以固定花槽代替花盆,增加土壤,并加设排水管道,从而改善种植环境,达致更佳的绿化效果。行政署强调,一直以来,旗杆平台并不属于公众集会和游行范围。因此,现时东翼前地进行的工程,并不会减少公众集会/游行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