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朱凯廸】谭惠珠:与人大就104条释法有关 沈春耀晤基委会

撰文: 林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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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沈春耀访港,与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共晋晚餐。出席晚宴的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认为,《乡郊选举条例》要求参选人效忠香港特区及拥护《基本法》,与《基本法》第104条要求相符,反映政府亦认同即使是参选乡郊代表,亦须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

今晚出席的包括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公开大学校长黄玉山等,沈春耀离开时未有回应记者提问。

谭惠珠于宴会后称,选举主任根据《乡郊选举条例》第24条作出决定,裁定朱凯廸参选乡郊代表提名无效,纯粹是本地执法问题。被问到为何朱凯廸2016年能成功当选立法会议员,谭惠珠认为今次是新的选举,法律上要求乡郊代表作出申述,与当时决定、能否继续当立法会议员无关。

就朱凯廸在已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仍被取消资格,谭惠珠说签署声明是一回事,与言行是否一致是另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