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西补选】李卓人向廉署举报陈凯欣 斥虚假陈述打击选情
距离立法会九龙西补选不足一星期,获建制派支持的陈凯欣于上周六的电视论坛上指工党李卓人“当数十年议员,却未曾参与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遭李卓人于翌日在论坛上列出证据反驳,并要求陈道歉,惟未有理会。至昨晚陈凯欣才发声明道歉,解释自己是一时口误,将没加入“负责土地规划的‘发展’事务委员会”,错误地说成房屋事务委员会。
李卓人今日(20日)与团队到廉署举报陈凯欣,指陈发表失实声明和虚假陈述,已违反法例。他表示已给予陈凯欣机会公开道歉和澄清,惟陈未有理会,又形容陈的言论已严重打击自己选情,遂决定报案。他又质疑陈曾任传媒和政治助理,应十分熟悉立法会运作,不可能把发展和房屋事务委员会混淆。
曾担任廉署调查主任的民主党林卓廷指,根据《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二十六条,候选人或任何人为促使或阻碍某候选人或某些候选人当选,而发布有关该候选人或该些候选人的虚假或具误导性达关键程度的事实陈述,即属违法。
李卓人今天(20日)由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新同盟立法会议员范国威、工党前立法会议员何秀兰、社民连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以及选举代理人、工党副主席麦德正的陪同下,到廉署举报陈凯欣。
李卓人指出,任何言论需合乎选举条例,不可作出虚假陈述,他指早在另一名候选人指摘他没有加入房屋事务委员会时已作出澄清,他在前日的论坛上已展示资料澄清,并要求陈道歉和澄清,惟陈不理会,反而进而批评他要为房屋负责,形容陈对他的抹黑是刻意和不择手段,又批评陈“死鸡撑饭盖”。李卓人又指,陈的言论在电视上不断播放,已对自己的选情造成打击。
林卓廷指,根据《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二十六条,候选人或任何人为促使或阻碍某候选人或某些候选人当选,而发布有关该候选人或该些候选人的虚假或具误导性达关键程度的事实陈述,即属违法。林卓廷又指,陈出身于传媒,其后担任政助,对立法会运作十分熟悉,反问“咁你都分唔到(房屋事务委员会)?”
范国威指,民主选举必须公平公正,“如果讲假话呃个位返嚟,有乜资格为巿民发声”,又认为有理由相信事件是处心积虑的政治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