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区议会禁批款予卫星组织 免“自己批钱畀自己”
撰文: 林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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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早前揭发,有区议员将区议会项目拨款批予所属的地区团体,质疑是“自己批钱畀自己”。深水埗区议会今日(6日)以一票之差通过修订《社区参与计划拨款准则》,杜绝议员批款予所属的卫星组织。
民协谭国侨提出修订《深水埗区议会社区参与计划拨款准则》,凡曾申请立法会议员或区议员办事处、政党或政治组织、或上届曾派代表参选区议会或立法会选举的团体,俗称“卫星组织”的团体不会被视作非政府机构,不能申请区议会拨款。
多个泛民议员称,希望有关修订只针对申请拨款的团体曾否派代表参选;但建制派议员则指,若无限上纲上线,曾经有代表参选的团体就不会被视为非政府机构,等同僭建规则。最终议案获西九新动力甄启荣支持,以12票对11票,一票之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