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马凯被拒续签证】《金融时报》终出招:正为马凯提上诉 

撰文: 彭毅诗
出版:更新:

香港外国记者会(FCC)副主席、《金融时报》亚洲新闻主编马凯(Victor Mallet),被香港政府部门拒绝工作签证续期申请,马凯可于14天内向政务司司长提出上诉,并交行政长官及行政会议考虑。
《金融时报》今日(9日)发声明,指在香港政府没有提供解释下,《金融时报》正为马凯最近更新工作签证被拒提出上诉。
《香港01》向政府查询是否已收到上诉申请,入境处表示不评论个别个案,强调在处理任何申请时,会按既定程序处理。

《金融时报》一篇报道引述声明指,正就香港外国记者会(FCC)副主席、《金融时报》亚洲新闻主编马凯签证申请被驳回提出上诉。(截图自《金融时报》报道)

马凯回复《香港01》查询是否已申请上诉时,重申《金融时报》上述声明。

特首林郑月娥今早(9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表示,入境处是按既定政策作出决定,不会就个案作解释;又指做法是国际惯例。至于拒绝马凯的签证申请是否与马凯在外国记者会主持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的演讲有关,林郑指,不会就坊间对马凯事件的揣测回应。

《金融时报》发声明指,在香港政府没有提供解释下,《金融时报》正为马凯最近更新工作签证被拒提出上诉。(In the absence of an explanation from the Hong Kong authorities, the FT is appealing the recent rejection of a renewed work visa for Victor Mallet.)

港府除了面对《金融时报》上诉挑战,亦需面对政治狙击。全体民主派立法会议员今发起联合行动,由毛孟静担任代表,在立法会动议要求根据《基本法》第73条第5项和第10项,传召特首林郑月娥、保安局长及入境处处长三人,就马凯事件引起的国际社会担忧,到立法会作证、解释及提供相关文件纪录。

《基本法》73条 第5项及第10项订明,立法会可行使的职权包括:对政府的工作提出质询,如有需要,可传召有关人士出席作证和提供证据。

大律师公会宪制及人权事务委员会主席布颖琪今日在《南华早报》撰文,指马凯若根据《入境条例》提出上诉,特首会同行会便需考虑其上诉,并确认或变更有关拒批签证的决定,届时特首林郑月娥便需解释拒绝或接受上诉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