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副主席签证被拒“死因”:不符“有利香港”审批原则

撰文: 陈小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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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外国记者会(FCC)副主席马凯(Victor Mallet)遭特区政府拒绝其留港工作签证续期申请,官方一直未有公开解释,引起外界对新闻自由被侵蚀的担忧。政府消息人士今日接受《香港01》查询时表示,不评论个别个案,但强调当局批审工作签证时会考虑多项准则,这些都是公开的资料,并不神秘。记者翻查当局对工作签证申请的审批准则,当中包括考虑申请个案是否“对香港有好处和贡献”。
据了解,这正是马凯签证续期被拒的具体“死因”。

港府铁腕处理港独问题,曾主持FCC陈浩天演讲的马凯工作签证续期遭当局拒批。(资料图片)

政府消息强调,不会具体评论马凯的个案,但称一般情况下,当局对工作签证的审批,跟考虑某人能否入境的性质一样,不单单考虑申请人有否犯罪纪录或会否在港从事违法活动,还会考虑申请人来港是否对香港有利或构成负面影响,例如港府也曾拒绝英国保守党人权委员会副主席罗哲斯(Benedict Rogers)入境,并非因他曾犯法,而是由于其他原因。至于当局对个案的考虑内容,按惯例从不公开,这是国际常规性做法,这次处理马凯个案亦一样。

今次是否北京施压,要求港府“清算”马凯?该港府消息人士说,“北京对FCC不满,这是事实,大家有目共睹,不过今次真系无指定香港做嘢”,马凯不获续签证,纯粹因为港府根据相关条例,认为不符续期条件。至于马凯违反哪项续期条件,消息人士重申不评论个别个案。

那么,当局审批工作签证时会参考甚么准则?消息人士无正面回应,仅称这些都是公开资料,相关官员在不同场合均有提及,并不神秘。

记者翻查资料,政府于98年回应时任立法会议员陈国强质询时提到,各类工作签证的审批准则包括:

(i)   申请人并无不良记录;

(ii)  申请人不会成为香港的负担;

(iii) 雇用申请人的商号信誉良好;

(iv)  申请人及其雇主的活动对香港整体上有好处;

(v)   申请人具备对香港有价值而本港又缺乏的特别技能、知识或经验,或对本港经济有可观的贡献;以及

(vi)  符合一般入境规定(例如申请人持有有效和可接受的旅行证件,并可确定能返回原居国)。

此外,“入境事务处审核入境工作申请时,亦会考虑有关的职位能否随时由本地居民担任,以及申请人的薪金是否与本地雇员的薪金相称。”

据了解,当马凯申请工作签证续期时,当局留意到他曾主持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的公开演讲,而香港民族党是非法社团、港独组织,对香港社会有害,故马凯的申请不符“对香港有好处或有贡献”的审批条件,续期申请因而无法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