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犬】限期前仍不符领回条件 澳门民政总署接管狗只检控逸园
撰文: 庄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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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逸园赛狗场结业后,场内逾500只格力犬早前交由民政总署暂时照顾,逸园原打算在路环打缆前地一幅农地设立格力犬国际领养中心后,再领回有关犬只,惟今日(6日)领回限期届满,场地仍未符合领回格力犬的条件,澳门民政总署表示,将按《动物保护法》检控逸园。
澳门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上午出席活动后被问及有关格力犬的去向时表示,相关部门今日会再巡查路环格力犬安置场所,若仍不符要求,当局会接管全部犬只,并对逸园启动处罚程序,不再延长领回期。
陈海帆解释,早前由于台风及环保局技术意见,指示安置场所改善部分设施,因而当时延长期限。陈海帆指,当局一直与逸园及玛大肋纳安老院沟通,三方都希望找出解决方案。
对于有关格力犬安置场所选址,陈海帆表示,政府无论处理任何事情都要依法处理,而有关土地是私家地,在土地用途上没有问题。她又指,从民署的角度看,必须有实质设施才能评估场地,当时不可因相邻设施因素,就决定是否同意方案;她强调,要有充份与实质的评估才能下结论,而现在已具备条件作评估。
陈海帆续指,若果逸园没有条件设立格力犬安置场所,政府会接管格力犬并启动处罚程序;犬只则会留在政府狗场。
临时安置中心防噪音仍未达标
而晚上民政总署指,今日已联同环保局再到临时安置中心检视,发现场内防噪音防治措施仍未达标;民政署认为,逸园计划用作安置格力犬的场所仍未能符合条件,不具条件领回500多只格力犬。
民政总署指,逸园2016年知悉必须于今年7月20日前迁离狗场,有充足的时间安置有关犬只,但逸园一直拖延,至期限届满仍未提供可行方案,又遗留格力犬在狗场内,事后经民政总署及社会谴责及催促,逸园才提出安置计划。民政总署指,事件至今,逸园仍未能提供合适安置场地,民政总署将按《动物保护法》检控其遗弃动物,并会依法追讨照顾狗只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