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香港民族党】李家超:可30日内上诉 任何名义推动港独无分别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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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今日(24日)刊宪,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行使《社团条例》权力,禁止香港民族党在香港运作或继续运作。李家超指出,民族党今日就是非法社团,民族党可在30日内向特首会同行政会议上诉。
被问到自决是否等同港独,李家超指,以任何名义推动港独是无分别的。
被问到会否采取执法行动,他指由刊宪今日开始,执法部门将开始处理有关团体行为和活动,行动细节不会公开,又指申述内容亦不会公开。至于有人在境外宣扬港独会否违法,他指根据社团条例,若社团的成员和干事由港人管理,都受社团条例监管。
他强调是自行决定(I made the decision myself)取缔民族党,并非因国务院副总理韩正早前要求依法处理民族党而作出行动。

李家超指出,民族党今日就是非法社团,民族党可在30日内向特首会同行政会议上诉。(张浩维摄)

李家超表示,今年7月17日通知发信予民族党,给予机会作出申述,其后三度延长申述期,经充分考虑助理社团主任建议和民族党的申述,决定因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等因素,禁止民族党运作。他指民族党今天就是非法社团,民族党可在30日内向特首会同行政会议上诉。

李家超提到,民族党设有4年计划,派人参选2016年立法会选举,在电台、网上等渠道等宣传港独,同时亦推出刊物、中学生政治启蒙计划、到海外寻求其他组织协助、去信外国政府、向本港和外国记者演讲等,是严重违反《基本法》。他又特别提到民族党公开宣扬仇恨和歧视内地人,要建立“无中国人嘅香港”,威胁他人权利和自由。

李家超表示,已发信通知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和发言人周浩晖,和其代表律师。李家超指知道港人关心结社自由,他指港人有结社自由,但有限制,他又引案例指言论自由并非绝对。

李家超指,他的决定是谨慎、小心和全面,不只考虑民族党的言行和主张,还考虑民族党的计划和目的,基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和保障他人权利,作出有关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