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竹余波】民建联致函特首 倡增设特殊情况时期下停工安排

撰文: 李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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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台风“山竹”早前吹袭本港造成交通大混乱,市民在交通挤塞的情况下上班狼狈万分,社会上有声音要求将来在风灾下要全港停工。
民建联13名立法会议员今日致函特首林郑月娥,要求检讨风灾翌日的上班安排,又与劳福局代表会晤,要求增设“特殊状况时期”的停工安排;该党立法会议员郑泳舜表示,局方初步认为不应一刀切制定在恶劣天气下停工的法例,但他认为当局应完善灾后机制,未来会约见不同政府部门继续争取。

强台风“山竹”早前吹袭本港造成交通大混乱。(资料图片/卢翊铭摄)

民建联13名立法会议员今日去信特首,要求政府加多协调及增拨资源,尽快做好善后工作。他们在信件中指出,希望政府能以“特事特办”的态度应对,包括立即加强负责树木管理各部门的协调合作,调拨人手及在有需要时增加外判,确保在合理时间内清理好在道路中的折断树枝,降低人和车辆的风险。

民建联亦认为,政府在风灾过后没有机制去评估停工带来的法律后果及对各行各业影响,因而也没有停工方案的考虑,仅呼吁雇主体谅的做法不理想,认为有必要作出检讨。该党建议增设“特殊情况时期”的停工安排,将交通瘫痪等特殊情况,列入劳工处的《台风及暴风警告下的工作守则》,赋权特首按“特殊情况时期”,让市民在特殊情况下能多放一天假。

民主派正著手草拟“灾害及灾后”相关的私人条例草案,将来如发生天灾或无可估计的意外,法例将赋予特首权力,宣布本港进入“灾后状态”,全港停工和停课,料短期内会提交予立法会。郑泳舜表示,相比下之,民建联的方案是中间落墨,可避开立例的争议性,将来只要在雇佣合约或商业合约等合约,列明“特殊状况时期”的提述,雇员在此期间便可享有等同台风或黑色暴雨警告期间的权利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