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主任投诉“先署任先升职”违指引 公务员事务局立案调查

撰文: 林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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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行政主任(EO)职系人员去信特首林郑月娥等官员,投诉公务员事务局一般职系处长李柏康,指过去两年行政主任晋升遴选委员会因晋升空缺不足,委员会以EO开始署任较高级职位的月份“划界”,而非考虑其品格、才干、经验及有关晋升职级所需的资格,违反相关规例和指引。公务员事务局承认会就投诉展开调查。

署名“一群香港特别行政区府行政主任职系人员”上月中去信林郑月娥、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罗智光、公务员叙用委员会主席刘吴惠兰、廉政专员白韫六,以及立法会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主席潘兆平、副主席谭文豪,投诉李柏康、2017年度和2018年度高级行政主任(SEO)及一级行政主任(EO I)晋升遴选委员会。(谭文豪提供)

署名“一群香港特别行政区府行政主任职系人员”上月中去信林郑月娥、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罗智光、公务员叙用委员会主席刘吴惠兰、廉政专员白韫六,以及立法会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主席潘兆平、副主席谭文豪,投诉李柏康、2017年度和2018年度高级行政主任(SEO)及一级行政主任(EO I)晋升遴选委员会。

信中指出,两个年度可供晋升的SEO及EO I空缺严重不足,晋升遴选委员会“史无前例地”以人员开始署任较高级职位的月份“划界”,即在某月份或之前开始署任的人员可获考虑晋升,而较迟获安排署任的人员,无论表现如何,则不获考虑晋升。信中指一般职系处从没公布或公开此一安排,“却是职系人员的广泛认知”。

信中指,一般职系处未有提供每位获晋升人员开始署任月份的统计数据,遂自行搜集500多笔署任SEO和EO I的名单和署任日期,比对2017和2018年度该两个职级的晋升遴选结果,显示2017年度66人获晋升SEO,但于2015年11月后开始署任SEO的人员中,只得1人获晋升,而74名获晋升的EO I,没有人是在2015年8月后开始署任EO I;至于2018年度,67人获晋升SEO,但于2016年9月后开始署任SEO的人员中,只得2人获晋升,而106名获晋升的EO I,但于2016年4月后开始署任EO I的人员中,只得1人获晋升。

信中质疑,以上数据清楚反映 ,2017和2018年度SEO及EO I晋升遴选中,开始署任日期的先后为晋升的先决因素,而署任原则并非单纯按人员工作表现,有可能是基于运作需要而较先获得署任,加上一般职系处在调任安排出现的严重延误亦直接导致署任时间被推迟,批评此举违反处方以“人员的品格、才干、经验”为考量准则。信中要求处方不应着重服务年资,更不能考虑署任长短。

公务员事务局方上月底回复,指会按既定处理投诉机制跟进,由职级高于李柏康的副秘书长领导处理。(谭文豪提供)

谭文豪及后去信要求公务员事务局展开调查,局方上月底回复,指会按既定处理投诉机制跟进,由职级高于李柏康的副秘书长领导处理。他批评,若在晋升遴选程序以署任先后基准划界,是剥削了较迟署任但能力较优的人员晋升机会,直言不能接受,予以谴责。

公务员事务局回复《香港01》查询时就表示,正按既定处理投诉的机制跟进事件,会在处理完成后,将结果通知投诉人,并考虑合适的跟进工作。公务员事务局指,该局现阶段不宜评论有关投诉的细节。 公务员事务局又指,一般而言,按政府既定晋升遴选机制,有关职系或部门会召开晋升选拔委员会负责遴选工作,委员会由一定数目具备适当年资并普遍熟悉晋升职级的工作和职责的人员组成;而委员会会以被评核人员的品格、才干和经验,以及有关职级所需的资格为主要甄选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