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就港独、DQ周庭等五点回应英国报告 吁外国勿干预港事务
英国政府向国会提交最新一期香港半年报告书,汇报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香港情况,提及香港众志常委周庭被取消参选立法会资格、梁天琦和卢健民因旺角骚乱分别被判囚6年和7年等事件,英国外交大臣侯俊伟在报告指,《中英联合声明》仍有法律约束力,又指“一国两制”仍运作良好,但留意到受《联合声明》所保障的高度自治、人权和自由受到压力。
港府今早(7日)发声明回应报告,指港府一直按《基本法》实行高度自治、港人治港,一国两制成功落实,在国际社会有目共睹;又指外国政府不应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内部事务。
港府声明又就特别就包括港独言论、今年3月立法会补选取消周庭等人参选资格、国歌法及高铁一地两检四个方面,分别回应。
港府称港独有违《基本法》 言论自由受保障惟非绝对
港府声明指,港独公然违反《基本法》,直接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及领土完整,是“有违一国两制”,并“破坏港府在《基本法》列明的宪制与法律基础”。
鼓吹港独、自决不可能履行议员职务
声明中亦分两节,大篇幅回应今年3.11立法会补选中,香港众志周庭、社区网络联盟刘颕匡等人被取消参选资格。声明指,鼓吹港独、民主自决或提出以港独为选项进行公投的认识,不可能拥护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议员职责,不可能符合《立法会条例》要求候选人声明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规定。声明表示,选举主人取消参选资格的决定,旨在令补选在符合《基本法》和其他法律下进行。
声明又称,特区政府欢迎原讼法庭今年二月就有关选举呈请的裁决;强调“港独”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基本法》下的宪制及法律地位,而港府会支持选举主任在未来的选举中,继续就参选人的提名是否有效作出决定。
国歌法将依《基本法》作本地立法
港府声明提及《国歌法》立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已于去年11月列入《基本法》附件三,而根据《基本法》第十八条第二款,凡列于《基本法》附件三之全国性法律,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港府解释,港府将透过本地立法实施《国歌法》,并已展开本地立法工作,在聆听社会各界意见及草案建议框架后,会把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强调一地两检符合《基本法》 本质是民生项目
声明称,港府与内地讨论广深港高铁通关程序时,一直同意“一地两检”须符合一国两制和《基本法》,而该措施本质上是“跨境运输便利市民的措施,是民生事项”。特区政府希望各界客观、务实、全面地去理解“一地两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