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尧指戴耀廷台湾言论惹起憎恨 促律政司起诉
撰文: 卢振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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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早前到台湾出席“反共救国”论坛,新界关注大联盟召集人何君尧征询资深大律师的专业法律意见后,认为他已涉嫌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煽动罪行,引起市民憎恨和藐视中央及港府,已将相关意见及理据交予律政司,期望港府能起诉戴耀廷。
何君尧今日(7日)出席一个活动表示,根据资深大律师提供予他的意见,有表面证据及法律基础可向戴耀廷作出检控,他引述《刑事罪行条例》第十条煽动罪行:“煽动罪唔一定系暴力,暴力唔系唯一要素。”
他指出如任何人刊登或展示或讲述或提倡,导致民众对政府有极之反感,或对中央政府有极之仇恨,引起社会严重分歧,互相仇视,根据此条例可以予以起诉。他已将相关意见交予律政司正视及考虑,期望港府能果断行动,于今年9月或10月作出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