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海恩疑奉子成婚 立法会议员怀孕点安排?

撰文: 李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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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党立法会议员容海恩与该党政策总裁袁弥昌去年底拍拖,昨日传出喜讯,二人终修成正果并准备下月成婚,政界流传容海恩已怀孕,倘消息属实可谓喜上加喜。
容海恩可说是首位在任内结婚并怀有身孕的议员,若立法会议员怀孕,是否需要继续出席立法会会议,为民发声?立法会秘书处回复《香港01》查询时表示,立法会议员酬金及津贴制度并不包括分娩假期或待产假安排。而据秘书处所知,过往并没有女性议员在任期内分娩。
《基本法》第79条指出,如未得到立法会主席的同意,连续三个月不出席会议而无合理解释者,立法会主席可宣告其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但已故立法会议员刘皇发因病,多次向时任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请假获批。

今年情人节,容海恩与叶刘在街头派玫瑰花,袁弥昌突然现身。(资料图片)

容海恩将于下月与袁弥昌“拉埋天窗”,外界有传她奉子成婚。容海恩接受查询时表示,正积极筹备结婚事宜,坦言结婚是人生必经之路,又透露会举行小型婚宴,宴请相熟的亲友和政界人士出席。

容海恩在任内结婚怀孕是立法会的创举,不过在区议会层面,同是新民党的陈家珮亦曾在任期内怀孕。然而,区议员的工作量比立法会议员相对较轻,不需要像立法会议员般,几乎整个星期都要出席会议,倘有需要只须向区议会请假,获得批准便可。

根据区议会《会议常规》有关议员缺席区议会会议的条款,议员因身体不适或代表其所属区议会出席会议或活动而未能出席区议会会议,必须在该次会议举行之前通知秘书。若议员连绩四个月没有出席区议会会议,而又没有在限期完结前取得区议会的同意,该议员即丧失在其余下任期中担任议员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