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家骅指社团条例管团体成立目的:若支联会反中国制度或出问题

撰文: 彭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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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建议保安局行使《社团条例》权力,基于国家及公共安全等原因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将是回归以来政府取缔政党的首例。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今日(27日)在电台节目上表示,如团体的目的违反法律所定下的界线,而该团体非从来都不会运作,《社团条例》便适用,他以纲领为“结束一党专政”的支联会作例子,称若支联会成立的目的表明反对中国制度的话,就可能出问题。

汤家骅以支联会作例子,称若支联会成立的目的表明反对中国制度,就可能违反《社团条例》。(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汤家骅在节目上解释《社团条例》,指《社团条例》针对未经注册的团体,即非团体成立一段时间后才决定应否被取缔,故政府要看团体成立时是否符合法律要求,他以支联会作例子:“支联会若成立时的目的表明是要反对中国的制度,那可能会出问题。”不过他又指,但如果支联会成立非此目的,而是在六四期间称要推翻一党专政,重点要看此口号与组织的目标是否影响国家安全。

警方建议保安局行使《社团条例》权力,基于国家及公共安全等原因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电台节目主持质疑应否看团体的实际行动判断组织是否违反《社团条例》,汤家骅则指,亦有《社团条例》条例规管成立后组织的行动,保安局局长同样有权禁止组织运作。

被问到会否很多团体因而中招,汤家骅解释,视乎组织的活动可否被视为组织主要的目标,他又举例:“假如一个政党其中一、两个人在立法会发表可能违反《社团条例》的言论,未必代表整个政党就着该言论进行一些活动。”他坦言,相关界限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