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指滋扰商户 刘晓波铜像被移走
下月13日是已故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的死忌,支联会和社民连在时代广场摆放刘晓波铜像,悼念刘晓波,惟时代广场方面以滋扰商户为由下“逐像令”,两团体今日被迫移走铜像。社民连梁国雄批评,时代广场方面是“恃财仗势”。
支联会和社民连6月13日开始于铜锣湾时代广场摆放已故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的铜像,但遭到时代广场发出律师信,要求他们上周六(16日)下午6时前移走铜像,否则将申请临时禁制令。今日,支联会和社民连今日将铜像移走。
社民连梁国雄表示,时代广场方面以滋扰商户为由,要求他们移除铜像,但是,时代广场另一位置的“宠物小精灵”展览却不被干预。他们征询身为律师的支联会主席何俊仁意见后,料申请临时禁制令费用需耗10多万元,超出他们所能负担,他们亦希望尊重刘晓波“我没有敌人”的遗愿,不想起冲突,因此决定移走铜像。梁国雄形容,时代广场方面是“恃财仗势”。
移除铜像前,众人先默哀三分钟,及后高呼“立即释放刘霞”、“刘晓波无罪”、“时代广场属于香港人”等口号。
梁国雄认为,时代广场的露天广场是公众地方,只是由时代广场管理,他们会向地政总署反映事件。
铜像其后被搬至百德新街及记利佐治街交界的行人专用区,支联会表示希望摆放至下月13日,即刘晓波死忌当天,然后搬到纪念刘晓波死忌的金钟集会现场。《香港01》已就事件向地政总署及时代广场查询,地政总署回复指时代广场的露天广场是私人土地,如有问题需询问时代广场。时代广场方面则未有回复。
时代广场发声明表示,露天广场位置地段属于私人拥有物业,有别于一般公众公共空间。根据有关拨出私有地方供公众使用的契约("契约"),露天广场只开放予公众作行人通道及静态康乐用途,上述用途并须符合契约所订明的限制。曾健成及其同行人士的使用及行为并不符合契约所准许的用途,亦违反有关限制条件。
声明指,作为业权持有人及负责日常管理,时代广场有责任确保露天广场的使用为契约所准许的用途,并符合订明的限制条件。在露天广场被占用期间,时代广场方面曾多次劝喻,并先后于6月7日及8日向曾健成及其同行人士发信,要求他们停止占用露天广场作非准许的用途,但情况仍然继续。
时代广场后于6月15日透过代表律师,向曾健成的代表律师发信,要求有关人士于6月16日下午6时前停止占用露天广场作非准许的用途,否则将采取一切所需的法律行动。声明表示,有鉴于曾健成及其同行人士应时代广场要求已于今天下午 3时30分离开并带走所有物品,时代广场已终止向法庭申请临时禁制令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