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范椒芬不获续任科技园主席 政府消息:换人利推动创科工作
撰文: 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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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连续出任科技园董事局公司主席4年的行会成员罗范椒芬,本月底任期届满后,将不获续任。政府消息表示,罗范椒芬再过两年便满担任同一公职最多6年的规定,需要离任,不利于未来数年政府推动一系列创科发展的工作,故换人是好事。
政府委任公职有所谓“六六原则”,即同一人同时最多只能担任六项公职,以及担任同一公职最长为六年。罗范椒芬担任科技园董事局公司主席仅4年便离任,情况并不多见,政圈流传是林郑要求她提早离任。
政府消息不评论罗范是否因与创科局局长杨伟雄不咬弦以至被迫退的传闻,但强调罗范提早离任将有利于对政府推动创科工作。该人士解释,港府未来数年会陆逐推出创科措施,若罗范在两年后才离任,会造成工作衔接问题,在这情况下,倒不如趁今月底约满退下来,由有望做满六年的新科技园主席协助推动未来创科工作。
罗范椒芬2014年获时任特首梁振英委任出任科技园主席,接替前届主席蒲禄祺,任期两年,至2016年再获续任至今年6月30日。罗范椒芬曾任教育统筹局局长及教统局常任秘书长,2006年执掌廉政公署,期间被揭发教院干预风波,翌年年6月向行政长官请辞,并获接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