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案】梁振英称辞职前拒与UGL谈协议 斥林卓廷明知故犯
撰文: 李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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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早前发起“天下为公”众筹计划,继续追查前特首梁振英涉收受UGL公司5000万元事件。梁振英今日(5)再于facebook就事件解画,是自计划发起后,第五度发帖回应UGL事件。
梁振英指出,自己辞任戴德梁行董事前,已拒绝与澳大利亚公司UGL洽谈400万英镑协议书,过去已有传媒根据第三者消息来源报道,而当林卓廷收到律师信后,亦改了口风,不再坚持指他与UGL签订协议时,仍是戴德梁行的董事,认为林卓廷是“明知故犯”。
梁振英今午以“林卓廷的明知故犯”为题撰文,引述林卓廷昨日在立法会见记者说:“因为我们发现了UGL的新闻稿中,清楚写出于协议达成之前的三星期,梁振英已经收到400万英镑的协议书的建议文本,所以他当时肯定仍是戴德梁行的董事,一直在指自己于收购当日已辞任董事,这个我们认为有极强的误导性,都未能解说到他所说没有利益冲突的说法”。
梁振英称林卓廷“转口风”
梁振英反驳指,他在辞职前已拒绝和UGL洽谈上述协议,而这事实在三年半前,即2014年10月15日已经有香港和澳大利亚传媒根据第三者消息来源报道过。梁认为,林卓廷上述一番言论,是收到他的律师信后而改了口风,不再继续指他在2011年11月和UGL签不竞争不挖角协议的时候仍是戴德梁行的董事。
对于梁振英近日发出的多封律师信,质疑林卓廷及尹兆坚等“天下为公”发起人触犯《诽谤条例》。林卓廷表示,如果梁振英真的如他所说,有很强的理据证明他的论点,那就请他出席立法会UGL专责委员会的会议,全面解释事件,以及公开相关的文件资料,“天下为公”的法律团队稍后会发出公开信,一并回应梁振英的律师信及其近日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