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智峰手机风波】郭卓坚报警指女EO涉犯四罪 斥警方选择性执法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峰早前于会议室外,抢走保安局禁毒处一名女行政主任(EO)电话。警方昨日拘捕许智峰,向他录取口供并到其寓所调查,直至晚上,许被控涉嫌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及刑事毁坏罪,加上普通袭击和不诚实使用电脑,一共四项罪名。
郭卓坚今日(6日)在民主党社区主任卢俊宇和何志宏的陪同下,到湾仔警察总部报案。他们指事件中的女职员涉嫌犯下四宗罪,包括违反《基本法》第62条(6),委派官员列席立法会并代表政府发言、不诚实使用电脑、《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的干扰议员等出席会议以及游荡罪。
许智峰早前在一地两检法案委员会进行时,于会议室外抢走一名政府“狗仔队”的女EO电话。警方昨日拘捕许智峰,向他录取口供并到其寓所调查。直至晚上,许被控涉嫌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及刑事毁坏罪,加上普通袭击和不诚实使用电脑,一共四项罪名。
郭卓坚今日(6日)在卢俊宇和何志宏的陪同下,到警总报案。他们指事件中的女职员涉犯下四宗罪。
现场有20多名支持者到场声援,大叫“警方大细超”、“自毁公信力”等口号。
卢俊宇指,这次针对的是该名女职员涉嫌干犯刑事等罪行,当中包括违反《基本法》第62条(6)的委派官员列席立法会并代表政府发言,不诚实使用电脑、《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的干扰议员等出席会议以及游荡罪。
在场的新民主同盟荃湾区议员谭凯邦表示,警方应一视同仁,他指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修改文件和建制派立法会议员何君尧提出“杀无赦”言论,警方却未有执法,斥警察选择性执法,形容是自毁公信力。他强调该名女职员为禁毒处职员,但当日并非执行与禁毒有关的职务,认为其职位不包括监察工作。
有“长洲覆核王”之称的郭卓坚表示,涉事的女职员涉违反《基本法》第62条(6),强调女职员在立法会游荡的行为属违法违宪,故决定到警总报案。
警方证实,湾仔警署于今日下午分别接获两男一女报案,指有公职人员于中区立法会道一大楼内怀疑违反相关法例、涉嫌游荡、涉嫌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和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案件列求警调查,由湾仔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一队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