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智峰被指抢手机 叶刘淑仪批三宗罪 “好多建制派好嬲”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峰周二(24日)于立法会一地两检草案委员会会议期间,被保安局指在会议室外,抢走一名当局女职员的手机。局方称会追究事件,而许智峰回复查询时承认取走手机,但指当中有大量立法会议员个人私隐,违反私隐条例,将于今日交代详情。
前保安局局长、新民党立法会议员兼一地两检草案委员会主席叶刘淑仪评论事件,批评许智峰三大不当,包括“抢嘢”、“意图搞流会”,以及“恶人先告状”,“自己唔啱仲话人违反私隐条例”。叶刘又说,许多建制派议员都对事件感到愤怒,认为事件涉及刑事成份,相信许智峰无法靠特权条例脱罪。
许智峰“抢手机”事件发生在立法会一地两检草案委员会昨早会议临近尾声期间,身为委员会主席的叶刘淑仪表示,会议结束后她即与民建联张国钧赶往开行政会议,故不清楚具体事发经过,不过她认为,不管如何,许智峰若有抢走官员手机,事件严重,不能不了了之。她说:“立法会好多建制派同事都好嬲……第一,佢(许智峰)涉嫌抢人嘢;第二,想搞流会;第三,恶人先告状,自已唔啱仲话人违反私隐条例,官员有建制派议员电话,系建制派议员畀官员,咁算系违反私隐咩?”
叶刘批评,许智峰的行为“幼稚”,不符合议员身份:“好明显佢想我哋流会,可能系不满我加时喇,佢哋不嬲都想制造流会㗎喇,见到官员想call啲议员返嚟,于是抢人手机,相信原因系咁。……就算宜家还返(手机)畀人,已经抢咗喇,有冇刑事成份呢?要交畀保安局调查,或者有刑事成份都未定㗎。”她又指,相信建制派今日会开会讨论,至于发联合谴责声明,则需须等保安局调查结果出来后才决定。
曾任保安局长的叶刘又指,《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只保障议员执行公务,包括在议事堂上发言不被追究及阻止,但许智峰今次行为,与执行公务无关,且发生在议事堂外,相信不获有关条例保障,“特权法都保唔到佢”。
经民联梁美芬表示,虽然立法会议员的行为受到《权力及特权条例》保护,惟并非绝对,因许智峰抢走手机已经违反法律。她又指,于传媒报导和相关人士资料显示,许智抢手机的行为属故意,强调此举非常严重,又指该名政府行政职员是无辜,只是执行其职责,许抢手机已构成恐吓,更观看其手机资料,涉侵犯他人私隐。
对于会否就事件报警或成立调查委员会,她称要视乎许会否就事件作诚恳道歉,以及其道歉会否得到被抢人士、立法会议员和市民大众的接受,她认为各种可能性都会发生,强调要视乎他处理事件的态度,又称行管会亦应作进一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