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员漏报物业、股份未谈罚则 民政署长出席活动答“等阵先”

撰文: 何夏怡
出版:更新:

《香港01》早前报道,有区议员利益申报时疑漏报物业,事隔近两个月才再申报补充,民政总署当时回复查询时说区议会秘书处会适当跟进,确保资料符合要求。记者12月24日再追问有否设罚则,未获正面回应。

即将退休的民政事务总署署长张赵凯渝今日(29日)出席活动,被问到区议员利益申报问题时,仅表示“等阵先”,随后署方人员表明会再跟进记者有关罚则的查询。

《香港01》翻查最新十八区区议员利益申报表,发现湾仔区议员周锦威疑漏报11个物业、3个车位,相隔一个半月才补充申报。(资料图片/黄宝莹摄)

《香港01》早前报道,湾仔区议员周锦威疑漏报11物业、3车位,在首次申报的49日后才补充申报,事后向《香港01》承认漏报。同时,北区区议员廖宇轩在首次申报后翌日,新增补充持有8间公司股份。

身兼多个投资公司董事的北区议员廖宇轩,首次利益申报是1月31日,翌日便更新资料,新增8间公司股份。(资料图片/邓咏中摄)

署方当时未有正面回复漏报后果,仅表示个别区议员申报后发现有遗漏而更正,区议会秘书处会适当跟进,确保资料符合要求。

《香港01》12月23日向民政事务总署查询,区议员的个人利益申报有错漏后果为何,署方及区议会如何跟进处理。(资料图片)

12月24日,记者再向民政事务总署查询若区议员瞒报或漏报个人利益有否罚则,未获正面回复,仅称《区议员履职监察制度指引》(《指引》)及《区议会常规》(《常规》)附载的个人利益登记表格范本已列明区议员须提供的个人利益详情,包括须登记的土地或物业的相关要求。区议会秘书处已提醒区议员须遵守相关规定。

署方又指两名涉事区议员均已按《指引》及《常规》要求更新其个人利益详情,而区议会秘书处在确保个人利益登记表格内的资料符合相关要求后,已上载更新后的表格供公众查阅。

+5
12月29日,民政事务总署署长张赵凯渝出席深水埗举行Running Pet嘉年华。(周令知摄)

下月底展开退休前休假的张赵凯渝,今天出席深水埗 Running Pet嘉年华,致辞后观看工作犬演出。活动后,记者向她查询区议员利益申报相关问题,她未有正面回应,仅表示“等阵先”。随后署方工作人员表示,之后会跟进有关区议员漏报利益申报罚则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