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区“楼换楼”纳入居屋? 宁汉豪即“落闸”:补贴始终会高咗

撰文: 何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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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今日(27日)讨论市区重建,选委界立法会议员洪雯、陈凯欣关注市建局的“楼换楼”计划,指有业主获得的赔偿不足以购买新单位,询问会否改良计划让业主选购居屋单位。发展局局长宁汉豪表明此建议不适宜,解释公营房屋资源应善用,若允许私楼业主接受资助,反而影响真正有需要人士的权益。

11月27日,选委界立法会议员洪雯出席立法会会议,就市区重建提出质询。(卢翊铭摄)

“楼换楼”计划纳居屋? 宁汉豪:不适宜

市建局重建项目除提供现金赔偿,受影响业主亦可选“楼换楼”计划。根据计划,业主须先接受按“七年楼龄”呎价计算的现金补偿金额,然后选择购买在原址重建的单位中最低数个楼层,或市建局在同区项目,或启德发展区内预留的楼换楼单位。

洪雯提出质询,指有业主所获补偿金额不足以购买上述单位,被迫“转买为租”,询问政府若未来居屋供应量增加,会否将居屋单位纳入受影响业主可选择单位。

陈凯欣亦曾接获受影响业主投诉,称不满市建局的收购价,询问当局会否增加大型重建项目对受影响业主的补偿,如为他们兴建特定资助出售房屋。

11月27日,发展局局长宁汉豪出席立法会会议。(卢翊铭摄)

宁汉豪直言议员的建议并不适宜。

为私人业主重建,换畀你嘅系资助出售房屋,补贴成分始终都系高咗。
发展局局长宁汉豪

宁汉豪:补偿合理 逾八成业主已购新单位

宁汉豪解释,房委会推售资助出售单位,是为协助未能负担私楼的中低收入申请家庭,应“善用公营房屋资源,照顾最有需要家庭”。宁汉豪续引用市建局调查结果,指补偿合理,超过八成自住业主在接受补偿后,已购买合适的新单位、有逾50户业主参与“楼换楼计划”。

洪雯说,有业主为争取及早重建,愿意接受以超过7年楼龄计算的补偿,惟现时并无处理该诉求的机制,询问政府会否检讨。(资料图片/欧嘉乐摄)

市建局收购旧区自住物业时,以同区7年楼龄的楼宇价格,作为计算补偿的基准。洪雯说,有业主为争取及早重建,愿意接受以超过7年楼龄计算的补偿,惟现时并无处理该诉求的机制,询问政府会否检讨。

宁汉豪指,市区重建项目的推进上,除了财务可能性外,市建局还要考虑楼宇状况、技术评估、社区裨益等因素,不会因为单一因素提早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