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香港高度自治是真的“不用打引号” 国家亦有“开口权力”

撰文: 何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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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访港,今日(24日)在湾仔瑞吉酒店以“中国宪法监督制度”为题演讲,重点解释“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三个概念。他说法律经立法会通过后生效,是高度自治的体现,“过半数议员通过,立马生效,高度自治不用打引号,是真的。”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今日(24日)在湾仔开讲座,主题是“中国宪法监督制度”。(卢翊铭摄)

“香港的高度自治不用打引号”

“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提出之日起就是宪法问题。”张勇说,要搞清楚“‘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三个概念。他首先指出“一国两制”的根本是《宪法》,不代表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及资本主义两种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的根本制度。

至于“港人治港”,张勇强调香港并非只由香港人治理,依据《宪法》,全国人大还可行使应当行使的其他权力。张勇指,国家主权是开口权力,包括三方面:“对内的最高权;对外的独立权,任何人不得干涉内政;自卫权,谁要是侵略、欺负我国的人民,就得跟你干”。

港人治港并不是说香港这个一千多平方公里,只能由香港人自己来治理。有这个意思但不完全是。当然中央也要治港,不治港这个基本法哪里来。邓小平还说了一句话,不是所有人都能治港,要爱国者治港。
张勇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今日(24日)在湾仔开讲座,主题是“中国宪法监督制度”。(何夏怡摄)
其他民族自治地方不是通过了法律就能够生效,香港立法会通过的法律,我们90个议员过半数表决后,马上就能够生效。那你说香港特区的自治权是不是高?是不是高度自治?
张勇

张勇最后解释高度自治,他指特别行政区制度和地方行政区域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样,都是高度自治的体现。不过,他强调香港享有高度自治权,“立法会通过的法律,过半数议员通过,立马生效,高度自治不用打引号,是真的”。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今日(24日)在湾仔开讲座,主题是“中国宪法监督制度”。(卢翊铭摄)

回归至今 立法会共报备844部法律

张勇续介绍备案审查机制。他说,根据《基本法》第十七条,香港法律经立法会通过后三十天内,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备案不影响法律生效,惟若法律有不符合《基本法》中有关中央管理的事务,或中央和香港特区的关系的情况,会被发回,一经发回立即失效。

张勇解释审查内容,包括“抵不抵触《宪法》和《基本法》,违不违反在香港实施的全国性法律,以及符不符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涉及香港的决定和决议”。张勇说,回归以来,截至今年8月,立法会共报备844部本地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黄玉山(卢翊铭摄)

黄玉山:脱离《宪法》 《基本法》是无源之水

有份出席国家宪法日晚宴讲座的另一位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黄玉山,致辞时直言过去香港存在错误说法,例如“有《基本法》不用《宪法》、《基本法》是小宪法”等。他强调,宪法至高无上,基本法由宪法产生。“《基本法》的地位由《宪法》确定,受《宪法》保障,脱离《宪法》,《基本法》就是无源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