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批评部分案件裁决 梁爱诗促仔细看裁决:被告非因政见定罪
前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指, 欧盟及美国等对本港法治的批评纯属表态,只是基于有政治人物或新闻界人士被定罪,就指本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例是打压不同政见及新闻自由。她强调,相关案件的被告皆不是因他们的政见而遭定罪。
另外,她又指国家的法治发展虽会有颠簸,但都是慢慢向上,又称虽不能说现时国家的法治制度已臻完善,但认为法治已有改进。
她今日(13日)在一个电台节目中指,发觉欧美国家是做出一个陈述,讲一句话指某人被控甚么、被定罪,这个人因为是政治人物、他从事新闻界,他的结论就是你打压不同政见、新闻自由。她建议他们看那些裁决,裁决有讲全部事实、有讲全部判案理由,看看有没有道理。她指,你可以看到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都是针对那些对香港损害、对国家利益有损害的人,不是因为他们的政见。
她强调,面对外界批评最重要是做好自己,又指国家的法治发展是“由无到有、由粗略到深化改革”,形容法治发展是登山之路,虽然会有颠簸,但都是慢慢向上。国家的立法程序公开,亦有人民代表参与,虽然有人批评全国人大是“钦点”产生,但实际上是经过选举,乡镇人大代表由直选产生,上级各级亦以间选产生。
梁爱诗续说,国务院需要向人大提出立法、修改或废除法律,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不是“橡皮图章”,以往亦有法案不获通过;国家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所有有效力的法律都是公开,20届《三中全会》亦提出国家立法过程要更进步、更民主。国家在执法方面亦有进步,举例防止贪污方面,收受贿款的人士都会被检控,不会只以党纪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亦会发表报告,列明贪污案件的处理结果,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认为国家已建立立法及执法制度,是法治建设重要一环。
她又提到,国家近年大力推动阳光司法,希望让人知道审讯的透明度,现时案件由立案、递交文件至审讯都是公开,裁决亦清晰列明法律根据。她指过往制度未完善时,有人会利用职权查问正审讯的案件,但现时法院的检讨报告会列明案件是否曾被过问,人大常委会若要介入案件,须先组织小组调查,法院内部亦有制度监察。她指,不能说现时国家的法治制度已臻完善,但认为法治已有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