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修例|政府可代办旧楼消防改善工程再追数 最高罚款加辣

撰文: 潘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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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敦华丰大厦夺命三级火,揭示大厦多年未遵消防指示。政府今天(3日)公布计划修订消防安全条例,赋权政府为旧楼改善消防设施,再向业主追收工程费和征收20%附加费,为免业主过份倚赖政府代办工程。当局建议提高不遵从“消防安全指示”的最高罚款由25,000元增至100,000元;不遵从“符合消防安全令”的最高罚款,由50,000元增至200,000元。

修例周五(5日)刊宪,草案下周三(10日)上立法会首读及二读辩论。

佐敦华丰大厦夺命三级火,揭示大厦多年未遵消防指示。(黄学润摄)

政府代办旧楼消防改善工程 再追收业主工程费连附加费

保安局今天(3日)向立法会提交文件,提到计划修订《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草案 》。修例提到,赋权政府代未能遵从“消防安全指示”或“符合消防安全令”的楼宇业主,代代办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协助有困难的业主提升旧楼防火保障。

完工后,当局会向业主收回代办工程费及附加费,附加费不多于须付费用20%,相信有数百幢楼宇业主缺乏筹组改善消防工程的能力。豁免附加费的条件包括业主年老、体弱、残疾、或有实际困难,举例楼宇通道遭不合作人士阻塞,或试图安排工程但不成功。

考虑到部分业主可能会遇到财政困难,当局容许合资格的楼宇业主申请“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资助计划”,支付代办工程的部分费用,资助额最高达工程费六成。

政府代办旧楼消防改善工程前,会考虑三项因素。(黄学润摄)

政府代办旧楼消防改善工程 考虑三项因素

(一)楼宇是否因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络的业主,以致无法成立业主立案法团?
(二)业主是否在统筹消防安全改善工程时,遇到本质上的障碍?
(三)当局是否已尽用 《条例》下的权力,促使业主遵从“消防安全指示”或“符合消防安全令”,但在多次执法行动后业主仍未能遵从要求?

保安局设立六项主要准则,考虑代办工程的先后次序。(黄学润摄)

代办消防改善工程先后次序 主要有六项准则

保安局希望设立一个明确、客观、具透明度的机制,由咨询委员会考虑代办工程的先后次序,向当局提供意见,主要有6项准则:

(一)楼龄
(二)楼宇层数
(三)是否 “三无大厦”?
(四)是否单梯设计?
(五)楼宇业权情况
(六)业主被检控次数
(七)其他消防安全风险

保安局建议提高不遵从 “消防安全指示”和“符合消防安全令”的罚则。(黄学润摄)

提高不遵从“消防安全令”罚则 最高罚款20万元

为了维持阻吓作用,保安局建议提高不遵从“消防安全指示”的最高罚款由25,000元增至100,000元;不遵从“符合消防安全令”的最高罚款,由50,000元增至200,000元。

修例周五(5日)刊宪,草案下周三(10日)交立法会首读及二读辩论。

关注旧楼消防安全的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郑泳舜表示,旧楼业主有意见指,部分旧楼业主在执行消防令上确实遇到困难,例如住户均已年老,或楼宇本身有业权纠纷,法团未获授权进入或使用公用通道等。对于政府建议代办工程,相信可以回应部份业主诉求。

新措施下政府“入场”的门槛和准则涵盖了“三无大厦”,并有法定咨询委员会供意见,郑泳舜表示认同,认为有助提供当局处理代办工程时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