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注册局|正副主席须特首委任 违国安罪成终生不能注册当社工
审议社工注册局改组的《2024年社会工作者注册(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今日(7日)续会,劳工及福利局孙玉菡表示,因应委员会之前讨论有清晰主流意见,故提出3项修正案,包括注册局正副主席由互选改为特首委任、注册局委员纸本宣誓改为在局长监誓下当面宣誓、并规定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罪成者,终身不能注册担任社工。相关委员会完成条例草案审议工作,孙玉菡建议7月3日恢复二读条例草案。
注册局成员须要由劳福局局长监誓 忽略宣誓5年内不能再获提名
劳福局向立法会提交修正案,建议社工注册局的正、副主席由本来互选改为特首委任,所有注册局成员要由劳福局局长或获授权人士监誓,不可以提交纸本宣誓,如拒绝或忽略宣誓,五年内不能再获提名为候选人,亦不可以当选或被委任为注册局成员。
犯国安不设逃生门
目前,如社工被裁定犯附表2所列罪行,注册局必须指示注册主任在注册纪录册内将其姓名永久注销,除非注册局所有成员议决有关注册社工的姓名不应在注册纪录册内注销,被指是为被裁定犯非常严重罪行的人提供“逃生门”。
有委员认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性质与附表2所列罪行有别,因此,委员明确建议将“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从附表 2 剔除并置于新订的附表 2A,从而为被裁定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的人制定更严谨的规则,以及不容许被裁定犯此类罪行的人享有“逃生门”。就此当局提出修正案,规定注册社工一旦被裁定国安法罪成,即使所有注册局成员同意保留注册都须永久除牌。
署理主席互选会否违反委任正副主席原意?
今日会议上,选委界立法会议员陈沛良称,如正副主席都未能出席会议,委员将会互选产生署理主席,质疑做法与委任的原意有所不同。孙玉菡回应说,其实署理主席都是负责主持一次会议,如署理主席都要特首委任就会需时过长。此外,孙表示出现署理主席的机会微乎其微,亦只是一个主持角色,促大家毋须担忧。
新思维立法会议员狄志远则问及副主席可否互选。孙玉菡回应称,正副主席改由特首委任属主流意见,认为副主席由互选产生可能会出现混乱,正副主席委任划一安排就清晰很多。
条例草案建议增加注册局委任成员
本次修订条例草案包括引入即时除牌机制、要求社工注册局所有成员上任前均须宣誓,及把社工注册局的组成由原本15名成员,增至27名成员,8名由注册社工选出的选委成员不变,委任成员则由6名增至17名。而委员需要有最少14位是注册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