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周一首开会 陈国基:标志工作全方位开展

撰文: 韦景全
出版:更新:

政府本月8日公布在“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下成立“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以协调政府部门和非政府机构推动爱国主义教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内容对接,小组明日(29日,星期一)举行首次会议。

出任督导委员会主席的政务司司长陈国基今日(28日)表示,这标志着爱国主义教育工作正式全方位开展,期望通过论坛、展览等多元活动,将优秀中华文化根植在市民内心,厚植爱国情怀和国民身份认同。

政府“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以协调政府部门和非政府机构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资料图片)

行政长官李家超在去年施政报告宣布会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市民对国家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在政务司司长领导的“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下成立“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由人大常委、民建联前主席李慧琼任组长,在不同层面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和国情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陈国基今日出席在Facebook专页撰文,他指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滋养爱国主义的深厚土壤。他透露新成立的“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将在明日举行首次会议,标志着爱国主义教育工作正式全方位开展。除了他及李慧琼外,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都会出席。

他表示,期待与工作小组乃至社会各界同心协力,通过论坛、展览等多元活动,打造更丰富多采的“文化盛宴”,将优秀中华文化根植在市民内心,厚植爱国情怀和国民身份认同。

“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协调政府部门和非政府机构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资料图片)

“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的职权范围包括:

(一)协助制订在香港推广爱国主义教育的整体计划和策略,并定期向“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汇报及寻求指引;

(二)根据实际情况,监察、评估及检讨根据商定策略开展的各项爱国主义教育相关工作的执行情况,并适时向“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汇报进展;

(三)促进政府部门和非政府机构在推广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上的协调与合作;以及

(四)在适当情况下,考虑及处理与推广爱国主义教育相关的其他事宜。

“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李慧琼(人大常委、民建联前主席)

非官方委员:

蔡德升(公民教育委员会主席)

顾敏康教授(教育大学国家安全与法律教育研究中心总监)

郭永强(大埔罗定邦中学校长)

邝美云(港区全国人大代表)

刘智鹏教授(立法会议员、岭南大学协理副校长(学术及对外关系))

李銮辉(新鸿基地产发展公共事务总监)

李子树(优质教育基金督导委员会委员)

彭韵僖(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成员)

汤修齐(吸烟与健康委员会主席)

黄锦良(教联会主席)

王惠贞(香港中华文化总会名誉会长)

杨勇

官方委员: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

教育局局长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

保安局局长

民政事务总署署长

政府新闻处处长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

工业贸易署署长

法律政策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