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会|四成区议员限期前半个月未开办事处 麦美娟称有信心达标

撰文: 李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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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议员履职监察制度指引》,区议员要在上任三个月内开设办事处。不过全港470名区议员当中,超过四成区议员在限期前半个月,办事处仍未开张。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说,有信心限期前全部区议员有地区服务处、办事处,有服务点服务市民,看不到为何要延长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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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议员履职监察制度指引》,区议员要在上任三个月内开设办事处。民政事务总署早前回复《香港01》查询时说,截至3月15日,有267名区议员已开设地区办事处,其余区议员的办事处亦在筹备当中。

位于将军澳的“立法会议员林素蔚、林哲玄以及西贡区议员李嘉欣的联合办事处”今日(23日)正式启用,成为西贡区“3L组合”,麦美娟出席开幕仪式后说,三个月的限期现时仍未满,有信心在月底前470个区议员会有地区服务处、办事处,有服务点服务市民,看不到延长限期的需要。

她续指,办事处的设立对他们服务市民很重要,又指地区内开设办事处的确不会说很容易,区议员可用的资源不是无限。

在现时有限的资源下,在三月内要找到合适的办事处,签租约、办手续,然后装修,可能是很急赶,中间可能遇到问题,但各区的民政事务专员一直协助区议员,有需要时会进行协调,例如他们与房屋署签约时遇上问题,房署同事其实很帮手,加上专员的协调沟通,房署同事也会协助,有信心所有区议员至今个月底能开设他们的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