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日注意!日本酒店“赶西客”新法例生效 犯4大行为或被拒入住
日本旅馆业法修正案正式生效。该法例明定,住客若长时间怒骂服务人员、强行要求工作人员下跪道歉、又或是升级房间等,业者有权拒绝提供住宿。
根据日本经济新闻报导,日本的旅馆业法修正案今年6月通过,而在昨日(12月13日)正式生效。按厚生劳动省的规定,若出现“特别要求”,例如不合理地杀价、强行要求房间升级、不遵守入住或退房时间、要求额外的接送服务等,都可以随时被定义为“西客”,酒店可拒绝提供住宿。
此外,若客人对服务人员态度恶劣,例如长时间怒骂工作人员、要求店员“土下座”(下跪道歉)、指定某酒店职员服务、因酒醉要求工作人员长时间看顾等,由于会为业界带来负担,固店方也有权不提供住宿。
不过,为免残疾人士会遭到歧视,厚生劳动省也列出不应被视为“西客”的行为,包括用纸笔在接待处沟通、引导视障人士到客房、要求移动房间家具以方便轮椅出入等。当局表示,修例的目的是保护业界人员,希望留住人才,促进旅游业发展。
日本“顾客就是神”的服务观念根深蒂固,因此即使有时候即使顾客无理取闹,商户也只会哑忍。日媒《日テレNEWS》早前就有报导指,过往有有不少酒店都曾接待过引起滋扰的客人。例如喝到烂醉后,走进酒店大堂大声怒喝要求他们提供住宿客人。以往遇到这种情况,酒店原则上不能拒绝让客人入住,但在施行新的“旅馆业法”下,经营者将有权拒绝为他们提供住宿。
《日テレNEWS》访问东京都内一家高级酒店时,员工反映曾有住客因酒店入口烧的香薰蜡烛而发怒,坚持要求酒店要变得“无味”,并免去他的住宿费。箱根一家旅馆则曾遇团体客人投诉称饭菜里面有香口胶,旅馆提出将3万5千日圆(大约港币1,861元)住宿套餐半价仍不接受,最终以70%的折扣解决。
即使推行“改正旅馆业法”,情况真的会有改善吗?要指出客人违法、要求他们离开并不容易,客人不配合时又可否报警呢?新条例中指明客人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例如大声谩骂可以被视为“强行妨碍营业罪”,故意破坏设备可以被视为“财产损失罪”,威胁酒店“提供免费住宿否则在社交媒体上发差评”则可以被视为企图勒索。
修订后的法律亦允许酒店拒绝接待患有伊波拉和肺结核等《传染病法》第1类或第2类传染病的患者。另外亦明确规定不能以有残疾为由拒绝住宿客,若大家有意访日就要多加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