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月薪二千元请大学实习生 中大生斥无耻:留返啲尊严畀自己
又到了实习的报名时节,不少大学生正为实习而准备。有中大中文系学生在Secrets 专页发文指,收到商务印书馆的实习申请回复,“本来满心欢喜”,但见到公司开出的实习工资和要求“即时愤怒不已”,又指被当作“廉价劳工”。贴文引来其他同学热议。
实习生=廉价劳工?
有中文系学生发文指,曾申请商务印书馆的实习编辑助理职位,早前收到公司的申请回复,“本来满心欢喜”,但见到出版社开出的实习工资和要求,“即时愤怒不已”,又指“你地(哋)揾的不是实习生, 而是廉价劳工”。该学生指商务行为“肉酸”,“我估唔到今时今日嘅喺香港居然有d(啲)咁嘅实习申请”,并附上公司申请回复。
发文学生呼吁同学团结 改变实习生待遇该学生指月薪二千元“真系车费食饭钱都唔够”,“如此刻薄的要求你们居然能够讲得出口,可见你们怎样厚颜无耻”,“实习经验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尊严”。在文中最后该学生呼吁其他同学团结,“大家团结先可以改变呢d(啲)垃圾公司对实习生的待遇”。贴文引来热议,有网民指“实习经验真系大晒咩,咁嘅工时一个月得两千蚊所谓 internship allowance(实习津贴),摆明系廉价劳工”,“呢个世界上大把呢啲实习,冇钱都有人做”,“写实习义工, 2千车马费,内心会唔会好过啲”。▼点击看更多网民留言▼
中大回应:中文系无实习要求香港中文大学回复《香港01》查询时指,本校中国语言及文学系本科课程并没有实习要求,转发招聘实习生的信息旨在希望学生可通过不同方式(包括实习),丰富经验,加强日后发展机会。有兴趣实习的学生需直接联络相关机构,毋需通过学系申请安排。如学生对实习有任何疑惑,学系乐意提供协助。
实习生或不受法定最低工资保障据劳工处《法定最低工资:学生雇员及雇主须知》明确指出,“法定最低工资不适用于《最低工资条例》(第608章)指定的下列学生雇员:实习学员;及正处于获豁免学生雇用期的工作经验学员。”获条例豁免的学生雇员定义广泛,涵盖正在修读本地教育机构或学位或以上的非本地学术资格的全日制教育课程。而其中对实习学员的定义没有年龄和工作实习期的时期限制。▼点击查看更多劳工处《法定最低工资:学生雇员及雇主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