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出发中国籍男子扮驱虫胸袭少女 日本直接VS隔衫非礼判刑不同

撰文: 爆柠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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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媒报道,一名从香港入境的中国籍男子,以“驱虫”为由“胸袭”一名女子被当地警方拘捕。由于疑犯名字似一般港人姓名,加上曾有同名同姓的港男,以往曾多次干犯相关罪行并判刑,惹来不少网民热议。其实在日本若干犯性罪行,判刑会视乎该案严重性,而最高更可判20年有期徒刑!

FNN截图

根据日媒FNN、TBS及富士电视台昨日(6日)报道,一名报称任建筑工的33岁中国籍男子张伟雄,前日由香港入境福冈时被拘捕。东京警视厅透露,该张姓男子涉嫌在今年6月9日晚上,于东京浅草街头向一名刚下班的20多岁日本女子表示“妳身上有虫、虫、背部”,以假装为对方驱虫为由“胸袭”事主。

女事主及后报警,警方根据现场CCTV片段锁定疑犯,惟疑犯事发后翌日已出境。前日涉事疑犯再次由香港前往日本福冈,当地警方随即派员到机场,以涉嫌不经同意猥亵罪拘捕他。不过被捕后疑犯称“完全不记得发生过这种事”,报道又提到案发前一天在西浅草亦有类似事件,因此警方正调查两宗案件是否有关。

FNN截图

根据报道,一名同名本港男子,分别在 2017、2018、2019至2020年间,曾因非礼罪被法庭判感化,之后更被重判入狱32个月,而犯案手法一样以“捉虫”为由趁机摸胸非礼。入境处也表示已透过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及中国驻福冈总领事馆了解情况,包括涉案人士身份等。

日本性罪行可重判 20年有期徒刑

其实以往也有港人在日本涉嫌触犯性罪行被捕,去年一名中国籍王姓男子因涉嫌性侵20多岁的日本女子被日本警方逮捕。有指被捕男子为驻守九龙区一分局的香港消防队长。而在日本,触犯性罪行轻则判罚款,重则随时要坐2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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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有《迷惑防止条例》规管黄牛、发放色情传单、拉客、偷拍以及痴汉等不良行为,各自罚则都有不同。据日本“アトム法律事务所”的资讯所指,若在日本东京都违反“迷惑防止条例”,就有机会被判1至6个月监禁或最高50万円罚款(约港币2.6万元)。

至于“痴汉行为”大多都会以罚金解决,不过非礼行为也按情况定不同罪,隔著衣服摸胸会分类为“迷惑防止条例”,但若直接摸胸则归“强制猥琐罪”。根据日本刑法第176条“强制猥琐罪”,包括任何为了刺激或满足性欲,背离良好性道德的行为,例如强吻、抚摸对方身体、脱衣服、拍摄裸照等,若定罪没有罚款选项,会被判最少6个月至最高10年监禁。

而性罪行中,最重的是犯第77条的“强制性交等罪”,即是使用暴力或恐吓进行性交等时成立的犯罪,性交、肛门性交及口腔性交等强奸罪也会按次刑法定罪。是最少可处5年或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处20年有期徒刑的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