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妻买楼私自加阿妈名 港男惊离婚分身家蚀底 网民教奇招反击

撰文: 白兔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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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买楼都是人生大事。有网民就在讨论区上分享到有朋友即将要结婚,而他与女友各有一层楼,婚后打算同住在他的两房单位,女友的单位则出租。但近日却偶然发现女友单位业权上新加了她的妈妈,令他不知该如何应对,怀疑自己准备“被分身家”,引起网民热论。

网名“hgffdddss”的楼主在连登讨论区上发文表示“准备结婚,啱啱发现女友将层楼加埋阿妈名”。楼主指“代朋友post”,当中讲到他还有几个月就结婚,已经过大礼。他有一层两房、价值750万左右的单位,而女友则有持有一房、价值450万左右的单位。婚后他们打算住进男方的单位,女友的单位则放租。不过,最近他无意中发现女友在单位业权上加了妈妈的名字:“都几肯定之前系冇,当初因为我陪佢一齐搞按揭”。于是便问网民究竟应该如何部署,是否准备被分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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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民就表示该单位属于女友,加上妈妈的名字是她的自由,与楼主无关、批评楼主“未结婚就谂离婚”。但亦有不少网民担心女友突然加名的行为,提醒楼主小心“假结婚”,表示这种情况下婚后女方能分到男方单位的50%,但男方就只能分到女方单位的25%。认为楼主在法律上处于不利,建议要先与女友讲清楚、推迟结婚;更有网民建议楼主,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在自己的单位业权也加上父母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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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有不少网民都认为楼主应该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延迟结婚,以免日后如需分身家时会处于不利,但其实香港法例上,虽然有离婚案件中曾经判处妻子可以有权分配配偶一半资产,但其实并非必然。

若双方是和平分手,可以透过协商达至互相接受的条文作以分配。不过若双方存在争执,根据《婚姻法律程序与财产条例》,法庭在决定分配财产事宜时,会顾及婚姻双方的行为、各别拥有的或在可预见将来的经济来源、经济需要、负担及责任,还有婚姻破裂前的生活水平、年龄和婚姻持续期、是否有子女,并对家庭作出的贡献等等。除此以外,夫妻亦可以透过订立婚前或婚后协议列明资产分配,以保护个人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