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店用1理由要客“狗+粮”捆绑买 无货拒退款!消委会都追唔到
宠物店售卖猫狗,大部份会设有“保障期”,假如猫狗带回家后,发现有身体问题,可以带回宠物店,要求“售后跟进”。有宠物店以更换狗粮会导致宠物不适作为理由,要求客人捆绑式购买1年狗粮才提供保障期,最终却1因未能按时供货而被狗主投诉至消委会。
买宠物须加购指定狗粮以享保障期
消委会于4月15日最新一期《选择》月刊讲述购买宠物投诉个案,顾客张小姐在去年6月中旬于A宠物店购买两只幼犬,当时职员称狗狗一直食用宠物店自家品牌的狗粮,如更换会其他狗粮有机会影响健康,要求张小姐必须加购一年分量的狗粮(合共$12,000),狗狗才能享有60日“保障期”。
然而,在7月下旬开始,宠物店以船期延误为由未能提供相关狗粮,并改为提供另一款较便宜的狗粮作替代,结果狗狗进食后肠胃不适需要就医,张小姐继而要求宠物店退回余下的款项,由于宠物店未有回应,于是向消委会投诉。
向海关投诉无果
消委会就投诉向宠物店联络,惟宠物店只愿意提供狗粮,拒绝现金退款。由于宠物店于7月下旬至8月下旬一直无法提供狗粮,张小姐已帮狗狗更改狗粮,为避免狗狗多次转粮而肠胃不适,亦拒绝接受宠物店提供的狗粮。双方无法和解后,消委会建议张小姐从其他法律途径追讨,张小姐继而向海关投诉,但海关评核后表示未有证据显示宠物店违反《商品说明条例》。
消委会过去经常接到跟宠物相关的投诉,本月更公开以上个案即使消委会介入,商店跟宠物主人仍无法获得共识!消委会指,宠物店要求主人喂饲同款狗粮避免不适是“无可厚非”,但其后无法提供相应加粮是有违初衷,同时对于售后保证期及狗粮捆绑式销售认为“值得商榷”。
消委会建议避免预缴式购买货品
消委会提醒,宠物主人应尽量考虑以领养取代购买宠物。购买宠物前应了解商户是否设有保障期与及相关条款,亦可于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网页查阅持牌宠物店名单。渔护署规定宠物店出售猫只及狗只时,必须提供宠物的防疫注射纪录、杜虫和治疗纪录正本及收据,消费者亦应保留有关文件,以作凭据。接收宠物后,消费者宜尽早找注册兽医检查宠物身体状况,再次核对宠物的性别、品种、年龄等与针卡资料是否一致,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商户提出。
消费者以预缴方式购买货品及服务后,如商户拒绝履行合约,有可能触犯《商品说明条例》中的不当地接受付款,消费者可以向香港海关作出查询。同时,商户除了可能就套票设定有效期外,一旦商户因结业而无法继续履行服务,消费者便会蒙受损失,因此消费者宜考虑提供逐次购买的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