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整肃银行股权架构 幕后操控者将无处可藏

撰文: 陈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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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会)印发了《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目的是提升商业银行的股权信息透明度,以便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股权进行穿透式管理。

其实,早在2018年初银保监会就印发了《商业银行股权托管暂行办法》。但是,商业银行为了降低股权管理成本或隐瞒股权结构,存在“形式托管”的现象,导致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制度有名无实。2019年5月“包商银行事件”的爆发使监管部门意识到,梳理商业银行股权结构的工作已经迫在眉睫。

5月24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宣布依法联合接管内蒙古包商银行,接管期限为一年,原因为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这是除1998年海南发展银行被央行关闭外,中国20多年来第一家被监管部门接管的商业银行。

从已经披露的信息来看,包商银行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债务密集到期,信用风险较高。此外,包商银行背后有“明天系”(中国明天控股,投资涉及银行、证券、保险等多个金融行业)的身影。而“明天系”创始人肖建华被中国有关部门带走调查后,已经两年毫无音信。

2018年3月,郭树清正式担任银保监会主席。(视觉中国)

学者﹕银行应母子分离

中国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渠道不发达,因此金融体系严重依赖银行系统。然而,自从中国金融体系向私人资本开放之后,地方性银行的股权架构极其混乱,不健全的法制和不到位的监管共同导致中国私人金融财团“野蛮生长”,利益输送随处可见。这种金融市场乱象不但形成了庞大的系统性风险,也削弱了监管部门对金融体系的管控能力。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监管部门开始大力规范商业银行股权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股权必须进行托管,且必须向托管机构完整、及时、准确地提供股东名册及有关股权信息资料。从银保监会的表述来看,商业银行股权需要向上穿透到最上级。只有明晰股权架构,才能对银行的利益输送等行为进行监管。

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董希淼指出,商业银行股东应充分考虑银行作为风险经营机构应尽的义务,避免贪图分红或者融资便利等短期行为,杜绝将银行作为“提款机”。银行或金融控股集团,应重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风险隔离,降低关联交易风险,防止控股股东的不正当关联交易。

当然,中国金融市场的乱局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长期缺乏法律规范和政府监管导致的。因此,银行股权架构的混乱问题也难以迅速解决。为此,银保监会设置了过渡期,商业银行应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托管,并明确不低于80%的股权,全部股权的确权时间被定在2021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