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女童受枪伤与23颗弹片共生8年 伤人者获撤销起诉拒付治疗费
云南砚山县11岁女童晓彤(化名),8年前在家门外嬉戏时,不慎被邻居周某用火药枪打中,27颗铁砂弹片射入体内。由于当时太年幼,医生只为晓彤取出4颗弹片,尚有23颗留在肺部、背部等位置,只能择机等待“二次手术”。
哥哥晓辉表示,晓彤对当年的事已没什么印象,但满身的伤痕和换季时伤口带来的痛,时常会让她流泪不止。
《新黄河》报道,2016年1月14日,年仅3岁的晓彤与其他小朋友在家门外嬉戏时,被同村邻居周某用打猎的火药枪打伤,射出的铁砂弹,呈分散式打中其后背。
晓彤被紧急送到医院抢救,但父母未有第一时间报案。晓辉表示,持枪伤人的周某是母亲的远房亲戚,对方当时承诺会完全治疗好晓彤,父母一时心软就未向警方报案,就诊时对外称晓彤是被误伤,未料周某支付5万多元的手术费后,就以家中没钱为由,不再支付后续治疗费用。
直到2017年10月6日,父亲才到派出所报案。砚山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并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3月,砚山县公安局决定撤销此案,理由为“被害人伤情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开枪打人的周某系过失犯罪。
警方撤案后,晓彤家人虽然对此不理解,但考虑孩子的将来,只希望周某能支付后续治疗费用,但至今没有再收到任何赔偿。
忆起妹妹受伤当天,晓辉仍心有余悸,“当时,妹妹全身都是血,整个人都昏迷了,且四肢抽搐,后背满是中弹痕迹”。当时在昆明市儿童医院拍摄的CT显示,晓彤全身共有27颗铁砂弹片,“其中最严重的是颅骨与脊椎处的铁砂,急需手术取出”。2016年1月25日,晓彤接受颅骨、颅内手术;同年2月1日,又接受脊椎手术,前后共取出4颗弹片。
当时,医生担心晓彤年纪太小,且手术风险高,如继续手术可能会造成更大损伤,只能选择先观察,等休养好再接受手术。
晓辉表示,铁砂弹片分布在妹妹的肺部、背部和腿部等位置,每逢阴雨天或换季时,受伤的部位总会隐隐作痛,“痛得忍不住流泪和抓狂”。晓彤一直不敢大幅度运动,就连体育堂也不敢跑步,尤其肺里未取出的弹片,时刻影响著她大口呼吸。
多年身体的不适加上心理压力,让晓彤的性格变得孤僻且易怒。晓辉表示,妹妹有时会在身体痛到受不住时,一个人躲到外面哭,有时也会因为疼痛而摔打东西,“这些年,一家人都在小心翼翼照顾她的情绪”。
随着晓彤年级渐长,遗留在身体内的弹片对身体反应愈发强烈。家人曾去医院咨询后续的手术问题,但在昆明市医院咨询治疗费后,医院告知医疗设备短缺,不敢再手术治疗,只能去北京或者重庆才能继续治疗,但治疗费高昂。
晓彤家属认为,周某作为成年人,不但非法持有枪支,而且射击他人造成伤害,应当被追究法律责任。2024年1月,晓彤家人再次向警方提出申请,要求警方对周某重新予以刑事立案。
身体的不适应和中枪后留下的疤痕,仍时刻提醒着晓彤,她和其他同龄孩子不同,其体内剩余的23颗铁砂弹片,不知何时会对身体造成不可预知的伤害。对于周某是否犯罪,晓彤并无什么概念,只把当天发生的事当成一场“意外”,并期盼著能早日取出残留在身体的“定时炸弹”,重获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