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芝莲MICHELIN总公司提告内地奶茶店“米芝莲”侵权 判赔一千万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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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芝莲(MICHELIN,又译做米其林)集团总公司向中国法院提告内地奶茶店“米芝莲”涉嫌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一审判决,上海米芝莲公司须停止在经营活动使用“米芝莲”、不得使用“米芝莲”作为企业字号,并赔偿米其林集团经济损失1,000万元(约人民币,下同);湖北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米芝莲集团1990年和2009年先后在香港注册多件“MICHELIN”和“米芝莲”商标。钱姓商人2013年在上海开设第一家米芝莲奶茶店,隔年成立上海米芝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未获商标权状况对外招揽加盟,全盛时期在中国总店数达500家,进驻150多个城市。

据了解,米芝莲在内地是港式柠檬茶和奶茶的先行者,鸡蛋仔更曾经成为网红商品,红极一时,但近日有不少分店已经关闭。

米芝莲奶茶店。(新浪广东)

据米其林提出的相关证据,上海米芝莲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案,多次故意将自身与米芝莲“挂钩”,相关内容包括“我的名字叫‘米芝莲’。在香港话里‘米芝莲’就是‘米其林’的意思,是全球最顶级的那个餐厅指南……”,清楚指涉美食指南米芝莲。

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一审判决,上海米芝莲须立即停止在经营活动使用“米芝莲”或其标识,也要停止把“米芝莲”作为企业字号,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也不得含有“米芝莲”、“米其林”、“MICHELIN”相同或相近的文字;还要赔偿米其林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并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上海米芝莲不服辩称“米芝莲”作为“MICHELIN”的粤语翻译,在中国并未广泛使用为大众知晓,不容易导致消费者误认,上诉至湖北高院;不过此湖北高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据内地网民表示,部分米芝莲门店已更名为“美芝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