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负荷工作190日 陕西48岁保安猝死宿舍 微信连发「执勤室好热」
撰文: 郑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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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一名48岁保安猝死宿舍,家属称其连续工作190日未被安排休假,且在室内温度超过40摄氏度的恶劣环境中工作,微信朋友圈里全都是“执勤室好热”的内容。
据死者赵某的妻子李女士称,丈夫赵某为广东省中山利达针织厂保安,在该厂工作14年多。今年8月24日早,家属接到公司通知,赵某于8月23日晚下班后在厂外租住的宿舍身亡。
李女士认为,丈夫之死与利达公司违反劳动法有直接关系。劳工法规定每日上班时间为8小时,但其丈夫每日要工作12小时;劳动法规定每个月上班时间平均为176小时,但丈夫赵某每个月上班时间为360小时,严重超负荷工作。
另外,劳工法规定员工每周至少休息1天,而赵某从2月1日至止死亡当日,将近200日连续工作未能休息。尤其赵某工作的保安执勤室属于西晒,且仅10余平方米。7月、8月,在中山市气温高达40度的两个月里,公司仅为保安执勤室提供了电风扇降温。家属认为,该公司不遵守国家法律,漠视员工生命,导致赵某猝死。
家属提供的赵某微信朋友圈信息显示,其发布的4条均反应出执勤室内高温难耐,“这温度”“快蒸熟了”。家属亦提供赵某的打卡纪录,显示其上班时间从未间断。
对于赵某在恶劣环境中连续工作未能休息一事,中山市利达公司一位负责人承认,连续工作一事确实存在,原因为休假难以调整;不过对于高温环境,该负责人称,广东温度本身较高,保安执勤室不仅有风扇还有凉茶,与车间工人相比环境要好很多。
负责人表示,当地人社部门亦确认赵某并非因公死亡,因此仅给予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赵某家属对赔偿金额有异议,目前公司律师与赵某家属就赔偿事宜正在协商。
律师认为,劳动者在下班后猝死,虽不构成工伤家属无法取得工亡保险待遇,但用人单位若存在侵权行为导致劳动者猝死的,家属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