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警为发泄竟足浴店内狂殴残疾人 事后仍照常工作 官方:严查
陕西商洛市一间足浴店早前发生故意伤害案件,民警赵某涉嫌在与他人起争执后,把气发泄在30岁、智力残疾的足浴店员工宋某身上,对其拳打脚踢,致其轻伤一级。由于打人者是民警,且事件过去大半年仍没有处理结果,案件引起公众关注。周一(28日),商洛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称,严查涉案民警违法违纪问题。
据了解,智力残疾的宋某平常在该足浴城干一些端水倒水的工作,月薪1000多人民币。其家属称,2022年11月12日晚上10时左右,一名喝了酒的客人在店内包间和洗脚工作人员起了争执,当时宋某正好在包间外。洗脚工离开后,该客人随即把气发泄在了宋某身上,“上去就是拳打脚踢”。事后,宋某报警,但打人者已在警方来到前离开,而打人过程被闭路电视记录下来。
后来,打人者托人调解,想私了,但宋某一直想知道打人者身份,姓名及工作单位等。可是,派出所的办案民警对此一直支吾以对,“后来我们家属多方打听才了解到,打人者系赵某,商洛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正式在编民警”。而赵某的照片就挂在商洛市车管所大厅的公示栏中。
宋某出院两个月后,商洛市丹凤县公安局龙驹寨派出所出具了第一次伤情鉴定报告,显示宋某人体损伤程度属于轻伤二级。2月18日,宋某拿到公安机关立案告知书,指就赵某故意伤害一案立案侦查。然而,宋某家属并不认可轻伤二级的鉴定结果,申请重新鉴定。至4月18日,宋某拿到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人体损伤程度属于轻伤一级。
尽管暴行被拍得清清楚楚,有齐目击证人、伤情鉴定,公安机关亦已立案侦查,但家属难以理解的是,赵某仍在有关岗位工作,没有受到任何处理,如此简单的案件迟迟没有结果,“8月14日,我去商洛市车管所找他给我看病,他还在岗位上工作呢”。而在8月27日,商洛市车管所相关负责人却表示,他们很早就把赵某的警服和警官证收回,并停止执行职务。近日,宋某家属已向陕西省纪委监委举报。
至周一,商洛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称,局方高度重视该案,已成立由纪检、督察、法制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针对涉案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相关调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