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继承百万物业“半价贱卖”去买车 母怒告地产经纪判决出炉

撰文: TVBS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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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近日有一名年仅18岁的高中生小华(化名),因为希望能够自己买一辆电单车,竟自行将价值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由爷爷过户给他的房子,以52万元人民币的价码“半价出售”。

此案曝光后,小华的母亲怀疑他极可能是遭到经纪小伍(化名)诈骗,于是气得向法院提告,而法官也在审理后以“买卖双方地位不对等”为由,撤销了这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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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陆媒《大参考》报道,住在河南省郑州市的小华,是名刚满18岁的高中毕业生,由于他一心想要买辆电单车,于是便偷偷瞒著父母,擅自将爷爷过户给他的房子卖给经纪小伍。

据了解,这栋房子的市价约为100多万人民币,但小华却以52万元人民币“半价售出”,而小伍在房子到手之后,又将其转卖给另一名男子小洋(化名)。

小华的母亲在得知此事后,除了把儿子臭骂一顿,更质疑案情恐不单纯,认为小伍、小洋极有可能设局诈骗小华,于是便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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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审理此案时,特别针对当事人进行了身家调查,发现小华只是个无任何收入来源的普通高中生、小伍则是个经验丰富的二手楼经纪。

法官认为,小华因完全没有社会活动的经验,缺乏对于房屋买卖程序、风险的基本判断能力,然而小伍明知小华只是个不成熟的高中生,竟还利用对方对于电单车的钟情,诱导他以低于市价一半的价格卖楼,后来更在短时间内转手赚价差。

法官最终也对此强调,即使双方所签之合约合法,但碍于地位不对等,故决定撤销这笔买卖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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