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超时20元、办公桌没整理10元 广州女入职被“乐捐”制度吓退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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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一名女子近日入职新公司,原本满怀期待,然而却被办公室行政制度中的“乐捐”制度吓退,引起热议。

事主谢女士原本找工作找到有些心力交瘁,未料这家公司的面试却较为简单,只被问几个常规问题就获录用。可是,当她办理入职时,却发现办公室行政制度中的满满一页的“乐捐”制度。

该公司规定,员工早餐超时吃,一次乐捐20元(人民币.下同);办公桌没整理,一次乐捐10元;下班电脑忘关,一次乐捐20元;办公椅没推入桌子底下,一次乐捐10元;背心拖鞋上班,一次乐捐20元。而用公司电脑闲聊,看片等,更一次乐捐200至1000元。

虽然部分条款,如上班不能用电脑进行娱乐用途等,还算比较正常的要求,但仍有大量的要求被认为显然是过于苛刻,不少网友就调侃道公司明明可以直接抢钱,但就是要想尽办法写出个制度,有评论更直言,员工几乎是每做一件事都有被“乐捐”的风险,上班感觉比坐牢还要拘束。而谢女士也直言,这种乐捐制度是变相的罚款,更提醒大家找工作时要注意。

对此,法律界人士袁亚洋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员工迟到或者旷工的,企业只能扣除对应缺勤时间的工资。而该乐捐制度实质上属于罚款,所以员工有权拒绝公司强制性的“乐捐”,并且对于已经“乐捐”的金额可以要求企业进行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