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家人以26万出卖 16岁女拒早婚被男方跨省抓人 借上厕所脱魔掌
内地一宗逃婚事件近日引起关注,事主为一名来自四川、年仅16岁的少女,据她称,其家人收了26万元人民币的彩礼后强迫其嫁人,她因而出逃到广东,却被男方家人强行带回。期间,她谎称上厕所,最后在广西百色市田东县报了警。
目前,事主已返回家中,干部上门劝家长退彩礼,当局还成立工作专班调查。律师则表示,男方行为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女孩可提起刑事自诉。
女事主来自四川凉山普格县,根据《民法典》中,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结婚,可其家人却让她嫁人,她拒绝服从,于是前往广东东莞的一家工厂打工。近日,男方家人专程从四川到东莞,想将她带回,但她抗拒,遂在2月14日,于田东县高速路服务区厕所内向工作人员求助及报警。
妇联工作人员表示,田东县民政局协调女孩在当地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暂住,而妇联则联系了女方家属,协调他们协商此事,“让他们家人好好协商一下,把彩礼还回去”。另外,家属已在2月17日到田东县接女孩回家,田东县及普格县两地妇联已就事件联系沟通。
2月21日,事主家乡村干部透露,她已经回到家中,并获村干部守护,有安全保证。他又指,据其了解,男女事主双方不同村,还未办理结婚,而女方一家知道他们在抵制高价彩礼,所以都是在悄悄进行的。目前,干部已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动员女方家退还彩礼。另一方面,据县政府消息,当地已成立工作专班调查事件。
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主任万淼焱表示,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被《民法典》禁止。而据《刑法》规定,若男方明知虽送了26万彩礼,但女孩不愿意早婚出逃,仍伙同他人强行将女孩带回,是强迫女孩同意结婚,行为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女方可对男方提起刑事自诉。万又指,事件折射出相关法律知识在一些农村地区并没有得到很好地普及,或明知有法律规定却还按习俗办事,父母决定孩子的婚姻,甚至包办早婚的陋习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