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9岁男童溺毙 5玩伴直接回家4小时未告知他人 父怒起诉
2021年清明假期间,来自甘肃平凉市的9岁男童果果(化名)意外溺水身亡,遗体在堰塞湖中被找到。然而其父朱先生事后发现,儿子的5名玩伴在事发时就在现场,期间甚至疑有人推人下水,不过他们最后都没有出手施救,反而直接回家,4个小时都未告知他人。而且,由于他们不满12周岁,不负刑事责任,警方也未能立案。愤怒的朱先生决定起诉这5名小学生,索赔92万元(人民币.下同)。目前,家属一心想讨一个说法,案件依然在进行中;警方表示,虽然确实不够立案条件,但支持死者家属起诉。
2月7日,现年43岁的朱先生就事件娓娓道来,悲痛不已。他忆述,2021年4月5日,清明假期的第三天下午突然收到妻子电话称果果一直没有回家,也找不到人,于是立即赶回家帮忙。下午5时许,同村的小军告诉他们,果果就在村子背后的山沟水潭里,并领他们到该处。之后,果果被从水潭打捞出来送院抢救,但已无力回天,经尸检确认溺水身亡。
据民警介绍,小军等5人(3男2女,年龄9至11岁)当日来到水潭后曾一起嬉戏、捉蝌蚪,期间小军曾先后将两名玩伴推到水潭的浅水区,但没事。此后,果果也来到了水潭处,不久溺水,而岸上5人先后以回家叫人施救为由离开。事后,朱先生报警。
小军在笔录中陈述,果果到现场后,就把他往水里拽,他不下水坑,果果就把其衣服拽脱扔到水中。他表示,衣服内有一块电子表,遂让果果去捞衣服。后来,果果直接跳进水游了一两分钟,把衣服扔上来,然后再爬到水坑边时,“像有什么东西拽一样沉下水面”。
不过朱先生和家人却难以认可这说法,因他们听到的是儿子被玩伴推下水的。随后,警方通知5名当事学生家长带著孩子来到局内一起询问,小军表示“是小梅把我推了一下,我把果果推了一下,果果就掉进水里了”。但不久,小军再度改口,称果果是自己下水的,他并没有推人。另外,笔录期间,有学生称当日回到村口时,他们碰到果果的爷爷,当时有人准备向其说明此事,但遭到了其中一人的“威胁”。
由于5人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欠缺证据,警方建议家属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朱先生和家人于是在2021年5月将小军等5名未成年人及其法定监护人起诉至平凉市崆峒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他们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7万余元。不过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关于果果死亡无论怎样陈述已超出了自己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故本案事实不清,无法厘清被告的民事过错,故驳回诉讼请求。
家属不服上诉,2022年4月,平凉市中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而家属将之前的申请赔偿数额由87万余元调整为92万余元。
去年12月,崆峒区法院重审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在玩耍时有人将果果推落入水的事实,但及时向监护人、成年人求助,告知果果落水的行为属于本案中5名小学生认知范围,而他们在回到村子后却均未及时向他人求助或告知果果家人果果落水之事,故对果果溺水死亡的后果存在过错。法院酌定由5名小学生对损害后果承担10%的责任,因其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赔偿责任由各自监护人承担;认定有效赔偿数额为76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确定为1万元,共计86856.67元,限被告监护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赔偿。
不过,家属对重审判决结果依然不服,于今年1月中旬向平凉市中院提出上诉并已获受理,正待开庭。朱先生伤心表示,事件对他们一家打击很大,老父母因想念孙子,终日以泪洗面,他们夫妻俩也无心工作。
2月7日下午,警方负责人表示,果果的死亡确实不符合立案条件,但他们支持朱先生通过诉讼依法维权。他又透露,警方案后积极协调5名小学生家长与朱先生就善后事宜进行协商,但结果并不理想。